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健康提示 >> 亚健康 >> 改善睡眠 >> 浏览健康提示
失眠主要是由心理因素造成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8年04月23日    关注度:     【字体:
    从临床来看,由生理因素、疾病因素、药物因素及饮食因素所致者的病例数远远少于由心理因素所致病的病例数。归纳总结,目前有6类导致失眠的心理原因是为心理学界所公认的:

  怕失眠心理:许多失眠患者都有“失眠期特性焦虑”,晚上一上床就担心睡不着,或是尽力去让自己快入睡,结果适得其反。

  人的大脑皮层的高级神经活动有兴奋与抑制两个过程。白天时脑细胞处于兴奋状态。工作一天后,就需要休整,进入抑制状态而睡眠,待休整一夜后,又自然转为清醒。

  大脑皮层的兴奋与抑制相互协调,交替形成周而复始的睡眠节律。“怕失眠,想入睡”,本意是想睡,但“怕失眠,想入睡”的思想本身是脑细胞的兴奋过程,因此,越怕失眠,越想入睡,脑细胞就越兴奋,故而就更加失眠。

  梦有害心理:不少自称失眠的人,不能正确看待梦,认为梦是睡眠不佳的表现,对人体有害,甚至有人误认为多梦就是失眠。这些错误观念往往使人焦虑,担心入睡后会再做梦,这种“警戒”心理,往往影响睡眠质量。

  其实,科学已证明,每个人都会做梦,做梦不仅是一种正常的心理现象,而且是大脑的一种工作方式,在梦中重演白天的经历,有助于记忆,并把无用的信息清理掉。梦本身对人体并无害处,有害的是认为“做梦有害”的心理,使自己产生了心理负担。

  自责心理:有些人因为一次过失后,感到内疚自责,在脑子里重演过失事件,并懊悔自己当初没有妥善处理。白天由于事情多,自责懊悔情绪稍轻,到夜晚则“徘徊”在自责、懊悔的幻想与兴奋中,久久难眠。

  期待心理:是指人期待某人或做某事而担心睡过头误事,因而常出现早醒。比如一位“三班倒”的网站管理员,由于上大夜班(夜里12点上班),常于晚7时睡觉,因害怕迟到,睡得不踏实,常常只能睡上1-2小时,就被惊醒,久之便成了早醒患者。也有的人在晋升、职称评定、分房结果快要公布前,往往也处于期待兴奋状态,难以入睡。

  童年创伤心理的再现:有的人由于童年时受到丧失父母、恐吓、重罚等创伤而感到害怕,出现了怕黑夜不能入睡的现象,随着年龄增长逐渐好转,但成年期后,由于受到某种类似儿童时期的创伤性刺激,就会使被压抑在潜意识的童年创伤性心理反应再现,重演童年时期的失眠现象。手足无措心理:有的人受到突发事件刺激后,不能做出正确的反应,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是好,以致晚上睡觉时也瞻前顾后,左思右想,但始终处于进退维谷、举旗不定的焦急兴奋状态。

  失眠持续时间决定治疗方法

  目前,心理学家把失眠分为三类:

  暂时性失眠:只维持几天。可能由于情绪兴奋、暂时性精神紧张或时差所引起,如重大节日、会议、聚会、考试、跨时区旅行等等,大多数人可自发地调整过来,也可以把它看作一次新鲜有趣的体验。总之,在此时刻,不必惊慌,几天后会不治而愈的。

  短期性失眠:持续数天到三周的时间,在人患有严重疾病或个人遭受巨大压力时常会发生。通常运用自我心理调节的方法或求助睡眠心理专家,会得到缓解和改善。

  长期性失眠:可维持数年之久,有些人面对压力(甚至仅仅为正常压力)时,就会失眠,就像有的人容易得慢性胃炎或偏头痛一样,已经形成了一种应对压力的习惯性模式。通常需要医生和心理专家共同来解决。

  警惕!安眠药

  对于失眠最简单的办法莫过于吃药了,这是医生对失眠患者所能做的最直接的帮助,而作为患者,尤其是长期失眠症的患者最好留个心眼儿——那就是要节制。因为不节制地服用药物,是会产生心理依赖的。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失眠三法宝拯救你的睡眠
下一篇文章:调理衣食住行,拥有好睡眠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