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权威公示 >> 浏览权威公示
好利来蛋糕中吃出苍蝇 济南商家要市民自己检测
来源:齐鲁晚报网    更新时间:2013年09月05日    关注度:     【字体:

核心提示: 济南刘女士在附近的好利来蛋糕店买了个小蛋糕,切成小块吃,吃着吃着,发现一只黑色苍蝇躺在橙黄色切面上。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见习记者 田宇 记者 张亚楠) 家住阳光一百的刘女士买了一块蛋糕,吃出了苍蝇,却被商家要求自行找相关机构检测苍蝇是否是生产过程中进入的。而经过询问,济南市并无一家检测机构可以进行此类检测。律师表示,此种情况适应举证倒置规定,检测责任不在消费者身上。

    在附近的好利来蛋糕店买了个小蛋糕,切成小块吃,吃着吃着,发现一只黑色苍蝇躺在橙黄色切面上。“恶心死我了,当时就把蛋糕扔到了一边。”

    记者和刘女士夫妻俩一起来到好利来建设路店。好利来济南地区客户经理王先生说,不清楚蛋糕里的苍蝇是否是操作时进入的。消费者需要自行找部门检验。如果证实是生产过程中进入的,好利来会承担责任,按照法律要求进行赔偿。

    对此,刘女士认为很不合理,“明显就是蛋糕里原来夹着的,怎么还需要去找检测机构检测呢?”

    记者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工商部门不具备检测能力。济南市质监局、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济南市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也表示不能对这类情况进行检测。

    山东鹊华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永杰表示,本案属于典型的产品责任侵权纠纷,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因商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发生争议,“对于难以鉴定的,经营者应当提供消费者本人过错的证据;如果不能证明是消费者本人的过错,应当承担责任。”

  此事中,没有相关机构表示可以鉴定苍蝇是何时进入蛋糕,那经营者就应该提供不是生产过程中进入的证据。这种举证责任的分配叫做“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士多店买盒纯牛奶 喝出糊状物
下一篇文章:我市两家食品生产企业上“黑榜”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