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权威公示 >> 浏览权威公示
“富农”两款牛肉干再曝菌落总数超标
来源:广州日报    更新时间:2013年08月15日    关注度:     【字体:

  点击浏览下一页

  图为本次检出的不合格食品。

  连续两年上黑榜 因包装环节太“脏”致二次污染

  食品安全警示灯

  广州市消委会昨天公布熟肉制品“黑榜”,广州同澧发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市富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沙嗲味、香辣味两款牛肉干再次被检出菌落总数超标。而去年4月,该公司生产的沙嗲味和香辣味牛肉干就被广东省工商局检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涉事公司向本报透露,员工在包装环节忽视卫生,造成交叉污染,导致产品太“脏”。

  文/图 记者刘冉冉

  通讯员莫惠英、胡碧涛

  夏天吃肉太油腻,肉干等熟食得到市民的青睐。不过,广州市消委会昨天公布的一组熟肉制品比较试验报告上,不少在广州热销的肉干上了“黑榜”,有些还是反复检测不合格品。

  其中,广州同澧发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市富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沙嗲味、香辣味两款牛肉干的菌落总数超标,这两款在广州均为热销食品。

  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副站长冯志强表示,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腐败变质。食用微生物超标严重的食品,很容易患痢疾等肠道疾病,可能引起呕吐、腹泻等症状,危害人体健康安全。

  广州市消委会证实,菌落总数可用以判定食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

  该公司产品登上食品安全黑榜并非首次。去年4月,该公司生产的两款沙嗲味、香辣味牛肉干就被广东省工商局检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双双超标。

  昨天,广州市富农食品有限公司向本报表示,造成菌落总数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员工在包装过程中没有严格按规定的要求操作,造成交叉污染。

  熟肉检测合格率88.9%

  据了解,本次比较试验共购买了36批次熟肉制品样品,经检测,32批次样品符合标准要求,符合率为88.9%,4批次样品不符合部分标准要求。其中,“思味”五香手撕牛肉样品被检出蛋白质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

  广州市消委会介绍,蛋白质是衡量肉干中营养成分含量的重要参数,直接反映其产品的质量状况,而造成食品中蛋白质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很多,“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进厂原料检验把关不严,以及原料配比计量不准确,控制不力;或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增加辅料的投放量,从而降低肉的比例;以及企业一味追求味道、口感而忽视其产品的蛋白质含量要求等原因,都可能导致其产品的蛋白质含量不达标。”

  对此,广州市思味食品有限公司称,已派专人到瑞安市联鑫食品有限公司对该批次产品(GD20130428)进行了调查,查明产品蛋白质未达标的原因是在产品中加大香辛料的投入,削弱了蛋白质的含量。

  “查、看、测、冷”保证食得安全

  肉松、肉脯和肉干都属于脱水肉制品,这些制品营养丰富,其小包装和休闲化以及储存与食用的方便,给快节奏生活方式的人们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因此,日益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欢迎和喜爱。

  对此,广州市消委会为消费者支招,在选购相关产品时,“查、看、测、冷”保证食得安全:

  ①查看产品外包装是否密封,有无破损。

  由于熟肉制品是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尽量购买预包装的产品,这样可避免产品在运输和销售时受到二次污染。而且,预包装的食品在杀菌工艺和包装密封性方面都较好,保质期也较长。

  ②看产品标识说明是否完整详细。

  注意配料表是否详细,多留意其食品添加剂,如:山梨酸、苯甲酸等防腐剂,糖精钠、甜蜜素等甜味剂,日落黄、胭脂红等着色剂。如果有,最好不要大量食用。

  ③测试储存温度要求。

  有的熟肉制品要冷藏,购买时,消费者一定要看清储存温度要求,并实测一下,尤其是夏季高温季节更应注意。

  ④冷藏存放并尽快食用。

  熟肉制品一次购买量不宜过多,已开封的肉制品一定要密封,最好在冰箱中冷藏保存,并尽快食用。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普康大米德青源鲜鸡蛋健龍矿泉水伪造绿标被罚
下一篇文章:肯德基奶茶喝出黑色甲虫:一家人都惊呆了(图)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