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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包水饺两个生产日期 卖过期商品商家被罚
来源:闽东日报    更新时间:2013年08月05日    关注度:     【字体:

近日,经群众举报,福安市工商局城北工商所执法人员,依法对一家冷冻食品商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正在经营已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某品牌真鲜水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执法人员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经调查,当事人从福州的经销商处购进某品牌真鲜水饺,每包规格净含量500克,保质期:-18℃冷冻可保存12个月,外包装背面的封口上有白色电脑制印的生产日期2012.03.15批次的真鲜水饺,外包装正面的封口上又有黑色电脑喷印的生产日期2013.05.12的真鲜水饺,一个品种有两个生产日期的食品就放在店内进行零售,消费者购买时正常情况是看外包装正面的封口上有黑色电脑喷印的生产日期的食品,很少再看背面的封口上有白色电脑制印的生产日期。消费者误认为是没超过保质期合格食品,但该食品实际已过期。据了解,“某某”牌真鲜水饺生产日期是在外包装背面的封口上白色电脑制印的生产日期,个别食品经营者为图利,发现食品过期后就在外包装正面的封口上重新电脑打印黑色的生产日期,造成消费者误认为正面的封口上生产日期就是生产食品企业的出厂日期。(光源 程华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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