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权威公示 >> 浏览权威公示
哈旺七款“营养怏线果味豆奶”涉嫌不达标
来源:贵州都市报    更新时间:2013年03月14日    关注度:     【字体:

 

今年2月26日,新华网报道湖南长沙哈旺食品有限公司(下称“长沙哈旺”)傍“营养快线”名牌商标授权生产“营养怏线”“果味豆奶”、使消费者产生混淆进而误购的侵权事件,受到网民的广泛关注。然而,距离上次事件之后不到两周,该事件再起波澜:经浙江公证检验中心检验,七款“营养怏线”豆奶饮料或调味豆奶“没有一款符合国家标准。

3月初,浙江公证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被送检的七款由长沙哈旺授权江苏润田食品有限公司、福州永一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营养怏线“豆奶饮料或调制豆奶样品蛋白质含量均在0.3~0.60g/100g之间。而根据国家行业标准《植物蛋白饮料 豆奶(豆浆)和豆奶饮料》的规定,豆奶和调制豆奶产品的蛋白质含量≥2g/100g,豆奶饮料的蛋白质含量应≥1g/100g。因此,上述被检测的产品无一符合国家标准。

据了解,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是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的法定检测机构。前身为浙江省质量监督检验站(1982年成立)和浙江省日用化工产品行业质量监督检验站(1987年成立),是省内较早通过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认可的专业检测实验室之一。

记者查阅《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县级以上工商部门有权查封、扣押。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认为,如果知名企业被他人注册类似的商标,虽然在不同类别,但是商标的形状、文字、视觉冲击比较近似的话,还是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导,被侵害的企业可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依据《商标法》申请撤销该商标,或者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制止侵权行为。  不过据记者了解,商标侵权类诉讼程序复杂、时间很长,花掉两三年的时间毫不稀奇,这对被侵害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很不利,而对”傍名牌“的企业则几乎没有什么影响,这几年的时间它仍然可以生产销售。

邱宝昌律师提醒相关企业,商标侵权事件重在早发现、早预防,一旦发现自己的商标有被他人恶意仿冒注册,要在商标公示期内尽早提出异议,保护自己的商标权益。

相关人士也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饮料时要看清注册商标,尽量购买正规厂家的产品,以确保产品质量、保护身体健康,若遇到类似“长沙哈旺”这一类“傍名牌”的产品,消费者对其质量不放心也可以自己直接把产品拿到相关质检机构进行检测,及时保护消费者自身的合法权益。

关于“哈旺七款‘营养怏线果味豆奶’涉嫌不达标”事件,新华网将继续关注。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工商总局曝光一批严重违法广告
下一篇文章:清涌泉牌饮用水菌落总数超标上“黑榜”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