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权威公示 >> 浏览权威公示
员工抱怨食堂吃饭没有肉 76岁大厨飞刀将其砍伤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2年10月23日    关注度:     【字体:

 因为中午就餐时抱怨给自己打的菜里没有肉,40岁的赵海涛被76岁的食堂厨师刘虎飞刀砍伤了头。22日,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起案件,并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刘虎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4月2日中午,赵海涛和往常一样与同事一起到食堂用餐,当日午餐的菜是土豆炖牛肉,食堂师傅刘虎给赵海涛打了菜,赵海涛看到菜里没有肉,就与刘虎理论起来,后双方相互辱骂,此间,刘虎从厨房内拿出一把菜刀,扔向赵海涛并砸重头部,致使赵海涛头部受伤。经法医鉴定,赵海涛头部损伤属于轻伤。6月11日,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刘虎被取保候审。8月24日,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处罚。根据中国2012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刘虎犯罪时已满75周岁,认罪态度较好,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对被告人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适用缓刑。法院遂作上述判决。 

  审理案件的王法官说,这本是一起可以避免的矛盾,只因为“菜里没有肉”这样的小事情就爆发了如此激烈的冲突,说明双方当事人都没有妥善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不能冷静面对生活中磕磕碰碰,遇到事情不能和谐处理,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了伤害。本案中76岁食堂师傅刘虎的冲动让赵海涛受了皮肉之苦,而自己也被判处了刑罚。(文中人物均系化名)(王涛 孙冬花)

  来源:中国广播网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好时巧克力被曝有活蛆虫 厂家称生虫难避免(图)
下一篇文章:六曝质量问题 光明频踩食品安全地雷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