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油脂分公司大豆油不合格
近期,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该市20家企业生产的20个批次食用植物油产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查,包括大豆油、菜籽油、芝麻油和山茶油等4种产品,结果抽查合格18批次,合格率为90.0%,涉及人身健康的主要安全项目黄曲霉毒素B1、重金属含量等均合格。 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大豆油烟点指标不达标,计1批次。食用植物油烟点是指油品经加热开始蒸发冒烟的温度,是一项表征食用植物油精炼程度的指标,烟点高说明食用植物油精炼程度高,烟点低则表明食用植物油精炼程度低,杂质和挥发性物质含量高。国家标准规定大豆油烟点应≥215℃,而此次抽查中,杭州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油脂分公司生产的大豆油(规格:5L/瓶,生产日期:2009.09.02)烟点为203℃,未达到标准规定值,主要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造成的。二是1批次山茶油产品标签不符合标准要求,表现为未标注油品的等级和原产国。
质监部门提醒消费者选购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优先选择名牌大型企业生产的食用植物油产品;选择标识规范齐全、并在保质期内的食用植物油产品,标识齐全的食用植物油产品应有生产厂名、厂址、产品名称、净含量、执行标准号、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消费者还可透过透明包装查看食用植物油是否明亮透彻和是否有不正常的异物,开封后检查食用植物油的气味是否正常,不应有酸败味或哈喇味。另外,食用植物油的存放要注意放在避光、阴凉、干燥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