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权威公示 >> 浏览权威公示
乌鲁木齐一消费者在家乐福南湖店买到“化脓肉”
来源:新疆网    更新时间:2012年08月14日    关注度:     【字体:

  经动物卫生监督所现场检查,发现该卖场个别肉品未盖检疫印章

    新疆网讯(记者陈述)8月11日,市民杨先生致电本网反映,当天(8月11日)中午,他从家乐福南湖店买到2.126公斤猪肉后,从里面发现了“米粒”状物质。

    经过乌鲁木齐动物疾病控制与诊断中心检测,该猪肉是局部化脓。

    【事件回放】

    疑似“米粒”肉

    记者了解到,11日13时左右,杨先生和朋友在家乐福南湖店购买了2.126公斤的两块猪前腿肉,回家后,杨先生将其中一块做成回锅肉,吃完饭后,杨先生准备将另一块肉去皮后冷冻起来,就在第二刀切下去后,发现了“米粒”状物质。

    12日下午3时30分,在家乐福南湖店门口,记者看到了杨先生从家中带来的“米粒”猪肉,里面分布几粒米黄色的米粒大小的颗粒。

    杨先生的家乐福小票上显示,商品为“猪前腿肉”,2.126公斤,金额为54元。

    随后记者与杨先生一起进入家乐福二楼精肉区,发现这里的猪肉与杨先生购买的猪肉外观和成色没有差别,单从外部切面看也并未发现有“米粒”。

    【超市回应】

    10倍赔偿

    杨先生介绍,8月11日当天,发现“米粒”肉后,他就打电话给家乐福,“他们态度不错,还催我将肉拿过去。下午五点多,我就和朋友一起把其中一块肉拿到家乐福,超市生鲜处的相关工作人员也都纷纷来鉴定这块肉,扎破‘米粒’后有黏稠物流出,当时他们也说这是‘米粒’猪肉(含有寄生虫幼虫的病猪肉,不能食用),经过两个小时的协商,他们给我赔偿了550块钱。”杨先生说。

    “因为‘米粒’猪肉的危害大,为了减少危害,除了赔偿外,我们还要求家乐超召回那批问题猪肉,并且与我们签订协议,若在两年内出现因食用问题猪肉所引发的疾病,家乐福要负担费用并做出相应赔偿,但这两个要求都遭到拒绝。”在这种情况下,杨先生拨通了96577。

    8月12日,记者与杨先生一起到家乐福南湖店,家乐福乌鲁木齐公共事务部经理左文辉介绍:“当天的情况我都已经了解,我们超市也是受害方,杨先生购买的那一批猪肉,超市都已经封存,至于是否要召回,需要等到星期一,将样品送检后,再做进一步处理。”

    【初步鉴定】

    局部化脓

    8月13日13时30分左右,杨先生和家乐福南湖店生鲜处处长袁琮茗、家乐福南湖店肉科采购部经理李波等一起来到乌鲁木齐动物疾病控制与诊断中心,对猪肉进行检测。

    初步检测结果为:“由于检验品只是局部猪体,通过对样品的检测我们的结论是局部化脓。”该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如果销售商发现猪肉局部化脓,就不能再进行销售。

    为什么超市方没能发现有化脓的猪肉?李波介绍,送到超市的猪,仅从中间破开;超市员工虽然会进行细分,但毕竟不可能把所有猪肉切成一片片仔细查看。

    至于最终结果和检验报告,截至13日19时记者发稿,杨先生依然还在等待:“工作人员告诉我,检验结果必须在监督部门的合法取样和监督下送来才具有法律效力,我所等待的检验报告并不具有合法效力,可事发当天正值双休日,我不知道怎样才能合法取样。”

    对于这个结果,左文辉说:“我们的店员前面只是说了疑似‘米粒’猪肉,现在看来并不是‘米粒’猪肉,消费者的行为属造谣,我们要追究消费者的法律责任,并且让消费者消除对我们的恶劣影响。”

    对于超市的说法,杨先生很无奈:“之前他们也承认是‘米粒’猪肉,并给我们赔偿,现在虽然认为是化脓,但我们还是担心会引发身体的不良反应。我们只是想维权,并没有捏造事实。”

    也就在13日当天,水磨沟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来到家乐福南湖店进行常规监督检查。在其生鲜肉卖场发现冷库里的个别肉品上没有蓝色检疫印章。

    据乌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介绍,生猪要按照《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进行宰前检疫和宰后检验,合格后,在猪肉上加盖统一的检疫印章,并出具检疫证明。商家必须同时具有检疫证明和蓝色滚动检疫印章,才可以进行生猪销售。

    关于此事,李波说,“超市对进购的冷鲜肉进行抽查,不能对每一个都进行全面检查。”而一位家乐福南湖店猪肉供货商胡先生表示,“每天的销售量很大,漏掉一两个是很正常的。”

   本网将继续关注该事件的进展。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用“黄色小鸭”杯喝水宝宝的嘴被染上了色
下一篇文章:章光101化妆品、百灵奇草神贴等被曝虚假宣传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