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权威公示 >> 浏览权威公示
应天大街欧尚超市 罐头赠品竟有两个生产日期
来源:新华报业网    更新时间:2012年07月16日    关注度:     【字体:

点击浏览下一页

瓶底显示生产日期为2011年11月4日。

点击浏览下一页

  标签上显示生产日期为2011年11月25日。 

  南京市民苏先生在欧尚超市买了一打折促销的水果罐头,可是在赠品的外包装上却发现,同一个罐头上有两个不一样的生产日期。苏先生多次找超市协商,欧尚超市一直不予解决。 

  蹊跷 

  一个罐头有两个生产日期 

  “明明赠品水果罐头瓶底下生产日期为2011年11月4日,可罐头瓶身上所贴标签,生产日期又为2011年11月25日……”苏先生说,近日南京应天大街上欧尚超市,水果罐头搞促销,买一赠一,他就买了一瓶。不过等苏先生买过罐头却发现,赠品罐头的生产日期有点问题。仔细查看发现:罐头上有两个生产日期,一个在标签上,一个在瓶子底部,两者相差21天。 

  苏先生发现,这种正品水果罐头,无论瓶身上标签,还是瓶子底部两个生产日期都是一致的。“超市部门经理过来说,第一个是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在瓶底下,我说你怎么知道,他说厂家讲的一个是批号,一个是生产日期。” 

  超市部门经理的解释让苏先生无法理解。随后,苏先生再次购买了几瓶罐头,发现其他赠品水果罐头只有标签上有生产日期,瓶底部没有生产日期,超市的解释根本站不住脚,“我怀疑,赠品水果罐头标签动过手脚了,重新贴上标签,然后将瓶底原来的生产日期处理掉了,我们所买的罐头有两个生产日期,可能是漏处理了。”后来超市部门经理也承认了,苏先生手上的赠品水果罐头出现了两个不同的生产日期。 

  一个罐头竟然有两个不同生产日期,苏先生说,根据产品质量法,这种罐头属于不合格产品,他要求超市进行退货并赔偿。不过,超市方面拒绝了苏先生的要求。 

  纳闷 

  超市不解决问题忙着围堵记者 

  接到苏先生投诉后,记者来到了南京应天大街上欧尚超市。苏先生所买的正品为福建同发食品集团生产的糖水黄桃罐头。而该水果罐头搞促销,买一赠一的赠品,为该公司生产的糖水枇杷。随后超市客服人员叫来一位姓毕的女主管。这位女主管表示,要再次和苏先生单独协商。不过,还没有协商几分钟,苏先生就从超市跑了出来,“一点诚意都没有了,协商不起来。”苏先生说,他在超市内被几名男员工团团围住,根本无法协商。 

  就在这时,超市五六名男性员工再次冲上来围住记者,要求记者删除所有拍摄素材,否则不准离开。见此情形,记者只好报警,并拨打了建邺区南苑工商所的电话。 

  半个小时后,南苑工商所执法人员赶到了现场。在查看了产品后,执法人员表示,食品包装确实存在问题。就在工商执法人员协调处理期间,欧尚超市再次找来十多名男性主管把记者围堵在房间里,遮盖镜头、拉扯记者。 

  调解 

  工商介入调查超市“退一赔十” 

  最终经过工商人员的协调,欧尚超市终于答应解决此事,以“退一赔十”处理。执法人员表示,他们第一步只是进行调解,下一步还将对罐头为何出现两种不同生产日期进行调查,而此前他们已多次接到关于欧尚超市出售过期食品的投诉,如果查实欧尚超市存在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将按上限进行处罚。 

  工商提醒 

  两招辨别生产日期真伪 

  市民在购买食品的时候最关注的就是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那么修改过的生产日期如何鉴别?据工商部门介绍,食品包装上生产日期的真伪可以从两个方面来鉴别:首先看生产日期标注的字迹是否清晰,颜色是否有光泽,商品原来的生产日期干净利落,颜色正,而更改后的字迹不是特别清晰,周围还可能有墨迹。如果原来的日期处理不好,再加上后期修改的日期,有的外包装上会出现两个生产日期。另外,鉴别生产日期真伪还可以用手擦拭一下生产日期,修改过的生产日期用手轻轻一擦,颜色会变浅,再用力擦拭日期会变模糊,而原包装上用钢印打上或电喷的生产日期,不管怎么擦拭,字体一般不会变模糊。张周洲记者卢斌摄影报道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到宜家商场餐厅就餐 蔬菜沙拉里爬出一只活虫?
下一篇文章:惠氏奶粉冲泡后现褐色漂浮物 厂家无处理回复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