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温岭市12月份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绿及咳喘颗粒”、“血樱花(依诺宁牌护本胶囊)”、“百味舒口服液”广告违法。违法原因主要是擅自篡改审批内容、使用绝对化语言、保健食品宣传治疗作用等。
温岭市12月份违法药品广告通报
药品
名称 |
广告中标示的广告
发布者名称 |
药品生产企业名称 |
广告批准文号 |
刊播媒介名称 |
刊播时间 |
违法原因 |
绿及咳喘颗粒 |
同兴堂药店、泽国药店、福兴大药房、仁济堂药店、余春堂药店 |
云南龙发制药有限公司 |
滇药广审(视)第2009100062号 |
温岭一台 |
12.3—12.15 |
擅自篡改审批内容,使用绝对化语言 |
温岭市12月份违法保健食品广告通报
产品名称 |
广告中标示的产品经销公司或生产企业 |
广告中标示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 |
广告批准文号 |
刊播媒介名称 |
刊播
时间 |
刊播次数 |
违法原因 |
血樱花(依诺宁牌护本胶囊) |
经销公司:
同兴堂药店、德兴堂药店、泽国药店、福兴大药房、仁济堂药店、余春堂药店、广济大药房、益民堂药店
生产企业:未标示 |
未标示 |
卫食健字(2002)第0776号 |
温岭一台 |
12.16、12.17 |
2 |
宣传治疗作用 |
百味舒口服液 |
经销公司:
同兴堂药店、泽国药店、福兴药店、仁济堂药店、余春堂药店、广济药店
生产企业:未标示 |
未标示 |
豫卫食字(2006)第0387号 |
温岭一台 |
12.1—12.15 |
15 |
宣传治疗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