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6日公布了7个批次不合格食品名单,并决定对不合格食品在流通领域采取停止销售措施。
在近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对本市流通领域食品抽检中发现不合格样本7个。其中,北京哈乐福超市销售的标注陕西富企商贸有限公司(分装)的“兄弟情” 170克/袋圣女果干(2011.11.14),北京顺天府商贸有限公司第二十分店销售的标注北京嘉顺洪兴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散装银耳(2012.3.6)、腐竹(2012.3.6)、枸杞(2012.3.3)及标注北京金禄裕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姜片 (2012.2.14),检出二氧化硫超标。
据了解,二氧化硫用在食品中主要起漂白作用。食用二氧化硫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等。
此外,北京梅盛隆商店销售的标注济宁味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味其美” 200g/袋鸡精(2011.10.31)、北京双峪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中心 北京赖桂金副食店(赖桂金)销售的标注天津市武清区坤明食品厂生产的“江鹿” 2000克/袋鸡精(2011.11.11),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含量低于标准。
北京市工商局提醒凡已购买上述不合格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食品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全市下架食品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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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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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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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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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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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注生产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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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项目(标准值/实测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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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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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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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女果干(果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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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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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克/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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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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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富企商贸有限公司(分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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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硫g/kg(≤0.35/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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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哈乐福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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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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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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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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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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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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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嘉顺洪兴商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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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硫g/kg(≤0.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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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顺天府商贸有限公司第二十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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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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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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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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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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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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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嘉顺洪兴商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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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硫g/kg(≤0.2/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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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顺天府商贸有限公司第二十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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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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枸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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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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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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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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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嘉顺洪兴商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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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硫g/kg(≤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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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顺天府商贸有限公司第二十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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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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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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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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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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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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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禄裕龙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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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硫g/kg(≤0.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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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顺天府商贸有限公司第二十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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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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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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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其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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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g/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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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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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味源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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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氨酸钠g/100g(≥35.0 /18.4)
呈味核苷酸二钠g/100g(≥1.10 /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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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梅盛隆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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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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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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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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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克/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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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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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坤明食品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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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氨酸钠g/100g(≥35.0 /0.588)
呈味核苷酸二钠g/100g(≥1.10 /0.22)
总氮g/100g(≥3.00/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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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双峪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中心 北京赖桂金副食店(赖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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