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成都市质监局、成都市工商局、四川检验检疫局日前联合通报2012年5月食品质量抽查情况。结果显示,三批次产品不合格。
近期,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成都市企业生产的啤酒、果酒、调味料以及糕点、冷冻饮品、果冻等儿童食品进行了抽查,抽检产品219批次,合格216批次,合格率98.6%。郫县新胜九洲黄酒厂的“张君” 420ml/瓶(酒精度≥10%vol)料酒(2012-4-1)、成都市互旺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的“互旺” 200g/瓶河井耗油(2012-4-7)氨基酸态氮不达标,新都区新繁镇连胜调味品厂的“连胜” 280g/袋酸菜鱼调料(2012-4-11)苯甲酸超标。
成都市质检院食品检测中心高级工程师分析认为:料酒中氨基酸态氮不合格的可能原因,一是所用的原料黄酒质量较差,氨氮较低;二是选用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主体生产,未添加有含足够氨氮的原料,三是企业配方设计不符合实际原料状况,四是生产过程未严格按规定投料;蚝油中氨基酸态氮不合格的可能原因,一是发酵工艺参数设计不合理,二是发酵工艺参数未严格按工艺设计执行,发酵时间不足,三是调配工序中原蚝汁添加量不足所致;酸菜鱼调料苯甲酸不合格的可能原因,一是生产企业配方人员不理解《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标准规定,设计生产配方不符合标准规定,二是生产过程未严格按照生产配方投料、计量不准确、或搅拌不均匀所致。
据悉,成都市质监局已责令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不合格产品,查明不合格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此外,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成都市流通环节果冻市场开展了监测,抽检批次50个。结果显示,本次监测的果冻所检项目全部合格。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受理进口食品报检13批次,检验检疫合格13批次,合格率100%。
质量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名单
生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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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在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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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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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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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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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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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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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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郫县新胜九洲黄酒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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郫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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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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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ml/瓶(酒精度≥10%v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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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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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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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基酸态氮(以氮计):≥0.2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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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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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互旺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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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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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井耗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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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g/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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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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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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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基酸态氮(以氮计):≥0.3g/10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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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g/10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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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区新繁镇连胜调味品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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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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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菜鱼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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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g/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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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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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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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甲酸:≤1.0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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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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