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权威公示 >> 浏览权威公示
漯河市政府指定接待专用酒喝出苍蝇 产品质量遭质疑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年05月14日    关注度:     【字体:

点击浏览下一页

点击浏览下一页

    人民网漯河5月7日专电 (记者马明)朋友聚会小酌本来是一件高兴事,没想到却被一只苍蝇倒了胃口。近日,漯河消费者李先生向人民网投诉称,被当地政府指定为接待专用的“富平春”酒里出现了苍蝇,面对如此质量问题,厂方消极的态度让消费者感到气愤。

    据李先生介绍,今年2月25日晚,他在当地一家酒店宴请外地客人,特意带了一箱当地产的50度“富平春”牌浓香型白酒。当喝完一瓶酒又准备开启第二瓶时发现里面有个黑点,仔细一看,发现竟然是一只死苍蝇。“二月还是大冷的天,哪来的死苍蝇呢?”这让张先生感到不解。看到酒瓶里的苍蝇后,刚刚喝过酒的几个朋友也一阵恶心,宴席不欢而散。

    随后,李先生和朋友按包装上的电话联系了“富平春”酒厂家,厂家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表示按规定只能赔两箱同样的酒。但这一处理方式遭到了张先生等人的拒绝。

    “赔付再多这样的酒,谁还敢喝?”李先生认为,对于出现的质量问题,他们并无过分要求,只希望厂方能给个说法,将批次产品按规定进行召回,并通过媒体向消费者公开道歉。但对于消费者的合理要求,厂家则选择了回避与沉默。

    在李先生家中,他当着记者的面打开一瓶未开封的“富平春”酒。记者发现,酒瓶口密封的很好,即便是水也不能顺利流入瓶中,更别说是苍蝇了。

    有业内知情人称,“富平春酒厂近年规模虽然扩大,但制作工艺上没太大改善,卫生条件基本无法达标。但在当地市场占有率却很大,因其有着很‘深’的政府背景。”

    4月17日,记者联系到了该公司市场部的焦经理,他对“富平春”酒里为何出现苍蝇也颇感意外。“从外观上看确实是我们厂的,但里面的酒需要经过第三方的鉴定才能确认真伪。”但该公司设在当地的直营专卖店的工作人员却称,此系列白酒在市场上还未发现假冒现象。

    富平春酒业有限公司官方公开资料显示:富平春系列酒先后荣获“河南省十大名酒”、“河南省十大公商务接待用酒”、“河南省著名商标”等殊荣,被漯河市政府指定为接待专用酒,公司去年还被漯河市政府评为食品安全先进企业。

    这样一个被当地政府重点推荐的企业为何会出现如此严重的质量问题?记者在漯河采访时了解到,第十届(中国)漯河食品博览会即将在当地召开,食博会已成为许多食品企业宣传展示产品的平台,而“富平春”酒也已经连续几届被“指定”为食博会的招待用酒。记者就此向漯河食博会组委会求证,但得到了该组委会工作人员的否认。

    “我接受厂家要求第三方鉴定的要求,但必须公正、公开,如果我造假,我愿意赔偿他们100万的名誉损失!”对于厂家的冷漠处理,消费者李先生则显得更加坚定。

    对于此事进展,人民网将持续关注。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重庆民茂食品、通化东大酒业等企上不合格名单
下一篇文章:闽江调味品食品厂“佩华”酱油抽检不合格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