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权威公示 >> 浏览权威公示
馒头缩水厂方傲慢 “思念”真是一种病?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年02月28日    关注度:     【字体:

“思念”真是一种病?

让消费者不满的不仅是缩水的馒头,更是厂方的傲慢

    □ 李劲松 本报记者 张 东

    作为速冻食品行业的知名品牌,“思念”食品近期似乎麻烦不断。就在今年3.15前,本报记者又接到成都消费者朱女士对“思念”食品的投诉:她购买的“思念”鸡蛋馒头在蒸食过程中,部分馒头不仅严重缩水,而且又瘪又硬。更让她失望的是,厂家在面对这起投诉事件时,不仅没有主动跟进处理,反而态度傲慢地将消费者“像皮球一样踢来踢去”。

    据朱女士介绍,2月9日,她在成都家乐福超市购买了一包净含量为960克、48只装的“思念”鸡蛋馒头,其生产日期为2011年10月18日。第二天早上,朱女士拆开包装,按照食用说明将9只馒头放入锅内蒸热。大概10分钟左右,当她揭开锅盖时却发现,其中5只馒头严重缩水,个头不及正常馒头的1/2,而且色泽偏黄、上面满是皱褶并且异常坚硬,根本无法食用。“就外观来看,这种产品肯定是不合格的。而且我们还担心的是,不知道厂家有没有在产品里面乱添加什么东西呢?”朱女士希望厂家能尽快就此事给消费者一个说法。

    2月13日上午10点半,记者拨打了包装上的思念食品四川公司电话,接电话的女士自称是“行政人事部”的,一听到投诉就让记者拨打客服电话(4006596220)。记者表示希望能找到公司相关负责人直接反映投诉情况,对方便让记者拨打思念食品郑州总部电话,并称“我们都是归他们管的。”

    随即,记者又拨打了包装上的郑州总部电话,自称是“1号客服人员”的接线生详细询问了投诉情况,以及该产品生产日期、包装容量等,同时让记者留下联系方式,承诺会立即向公司相关部门反映,尽快解决问题。

    然而,两天多过去了,思念公司却毫无回音。2月15日下午3点,记者再次拨打公司总部电话,这次接电话的又成了另外一位客服人员,她还是习惯性地让记者说明投诉情况、留下联系方式,并承诺“及时向上反映”,结果仍然是石沉大海。

    2月16日上午9点半,记者再次致电该公司,2号客服人员称“已经反映给领导了,他们没和你们联系吗?”当记者表示至今没人联系过时,她再次承诺“马上核实,尽快向上面反映。”

    2月16日上午11点半左右,一位自称是思念食品成都公司经理的廖姓男子,终于给记者打来电话。让人奇怪的是,廖经理并没有首先了解消费者的投诉情况,反而一来就质问记者:“公司总部让我给你们打个电话,究竟啥意思嘛?”记者刚说到有消费者投诉,廖经理就意味深长地说:“我昨天还和某某局长在一起呢。”

    记者追问道:“不管你和哪位领导在一起,作为生产厂家,消费者投诉事件总还是要尽快处理吧?”廖经理没有正面回答,而是仔细询问了记者的单位、姓名后就匆匆挂断了电话。记者按照手机号码再拨打过去,电话那头就无人接听了。

    过了一会儿,廖经理才给记者回电问“还有什么事?”记者提出:“公司对这起投诉事件到底是什么处理意见?”廖经理表示:“你让消费者在哪里买的就去找哪里,不要再来找我们公司了。”记者问道:“思念公司作为生产厂家,消费者的投诉你们就不应该处理吗?”廖经理表示“我们不是不处理,而是让消费者去找商场处理。你们媒体我太懂了,你不要拿消费者投诉来压我们,我们会向有关部门反映的。”说完就再次挂断了电话。

    截至发稿前,记者再没有接到思念食品对这起投诉事件的任何回复。  《中国质量报》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景田百岁山矿泉水现不明漂浮物 厂家称质量安全
下一篇文章:金锣鱼肉肠还没开封就露肉 产品质量遭疑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