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权威公示 >> 浏览权威公示
硼砂猪血变身“牛肉” 造假者以“三宗罪”获刑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年02月21日    关注度:     【字体:

 有相当长一段时间,牛肉价格比猪肉高,导致不法奸商将猪肉加工成牛肉牟利.

佛山一猪肉商造假利润不到1万元,被罚9万元兼领刑16个月

  加了猪血、硼砂等材料,使猪肉一下子有了牛肉的外观和口感,猪肉竟然像刘谦变魔术似的成了“牛肉”。不过,让人不寒而栗的是,硼砂其实已经是国家明文禁止加入食品中的添加剂,连续食用过量会引起死亡,这些表面看起来光鲜的假牛肉,内里却是“毒猪肉”。

  而对于奸商谭某来说,他通过这种掺入其他成分的行为,让1公斤猪肉增重成为1.2公斤牛肉,他从而获得更加多的利润,不过,半年下来,他自称获得的额外利润,竟是区区的不到1万元。近日,南海区法院接纳了检方的起诉意见,一审以“三宗罪”,判处谭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9万元。谭某没有上诉。

  生产、销售

  伪劣产品罪

  一宗罪

  南海检察院指控谭某的罪名为三项,分别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

  据指控,2007年底,谭某在佛山市中南农产品交易中心冻肉档38号开设“中南发记鲜饺肉”,出售冷冻肉。2010年1月起,谭某每天购进猪肉,运到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文庆路鲤鱼沙张槎铺7-8号的佛山市禅城区瑞珠肉胶加工厂,将猪肉切片后混入猪血、豆粉、糖、盐、水等浸泡,使猪肉呈深红色,外观与牛肉相似,后再运到上述中南市场的档口,冒充牛肉出售。

  从2011年1月至6月,这部分时间内谭某的行为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生产、销售

  有毒、有害食品罪

  同年7月1日起,谭某往猪肉中添加硼砂以保鲜。同年7月26日,佛山市南海区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后,查处了上述出售假牛肉的档口,扣押了603斤假牛肉。经质监部门检测,扣押的假牛肉中的硼砂含量为3800mg/kg。谭某这20多天的行为,则涉嫌构成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伪造国家

  机关公文罪

  二宗罪

  此外,检方还发现,谭某东的卫生许可证是用参照旧的卫生许可证伪造出来的,谭某称这是他在筷子路叫人造的。这部分事实,涉嫌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

  造假者的收益&代价

  收益:赚了9900元

  三宗罪

  2010年7月26日,佛山市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检查中发现谭某制造假牛肉的情况,于同年8月5日移送至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公安机关经审查于次日立案侦查,经追逃于2011年3月7日在罗村城区某小区抓获谭某。

  南海检察院查明,直至去年26日,谭某共销售不含硼砂的假牛肉约5000公斤,销售金额约65000元,含硼砂的假牛肉约1000公斤。

  此前有媒体称,谭某的假牛肉为他带来了“暴利”,不过记者调查后发现,按谭某的供述,他如此劳师动众,赚的只是蝇头小利。

  谭某称,他每天以每斤7元的价格购入猪肉,通过掺入硼砂、水分等材料后,以每斤6.5元的价格卖出,而肉则从原来的1公斤变成了1.2公斤,他赚的只是增加的重量。按他计算,如此昧着良心造假,为他带来的额外收益仅为9900元左右。

  代价:被罚9万元+16个月刑

  2012年2月6日,南海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三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谭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9万元。

  检方表示,在审查起诉阶段,谭某一直避重就轻,思想上有很大的抵触情绪。经过检察官多次向其进行商业道德教育后,他才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从而认罪悔罪,表示以后要守法经营。

  这是南海检察院首次成功起诉的“毒假牛肉”案。据了解,该案一审目前已刚过上诉期,谭某并没有提出上诉。

  猪肉变牛肉

  内幕揭秘

  揭秘 1

  加入硼砂

  为增加口感

  据介绍,猪肉之所以能在外观上与牛肉以假乱真,其实并不是硼砂在起作用,真正起作用的是猪血。谭某将事先准备好的猪血、豆粉、糖、盐等混入已经绞碎成片的猪肉中搅拌,同时加入硼砂,经过均匀搅拌后,正规的猪肉就被加工成了外观颜色鲜红的“牛肉”。

  至于后来为什么要加硼砂,谭某称,他使用硼砂的原因有两个。一来假牛肉的保鲜期更长,二来可以增加口感。

  揭秘 2

  每公斤硼含量

  高达3.8克

  据谭某自己供称,每50公斤瘦肉使用约50克硼砂,也就是每公斤中才加1克硼砂。“我听行家说使用硼砂不可以过量,会存在一定危害性,只需要一点分量就可以了。”

  不过,佛山市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0年8月9日委托检验的《检验报告》就指出,送检的2公斤牛肉中硼砂含量为3800mg/kg。也就是每公斤的硼砂含量为3.8克,远高于谭某自己供称的含量。(据广州日报)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金锣火腿肠保质期内发霉 对消费者投诉一拖再拖
下一篇文章:美研究发现婴儿奶粉中甜味剂“有机糙米糖浆”砷超标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