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内剩余已宰杀的冷冻鸡已进行封存,样品送至区疾控中心检验
本报讯 (记者刘艳 通讯员食监宣)2012年2月7日晚,广东电视台新闻频道《今日关注》报道我区沙头街“沙头鸽皇庄”涉嫌使用死鸡为原料制售食品供顾客食用的情况。收到舆情信息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出动执法人员,由局领导亲自带队,协调组织沙头街食安办、工商所等部门对“沙头鸽皇庄”餐饮店进行了调查处理。
经调查核实,被媒体曝光的餐饮店为“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肥强饮食店”,店门口悬挂“沙头鸽皇庄”招牌,该店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12年01月21日,到期后未及时申请办理延续换证。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厨房外有一铁笼圈养活鸡多只,在粗加工区有一脱毛机及一筐鸡毛,据称,该粗加工区域专门用于宰杀鸡只。执法人员在用餐大厅冰柜中发现有6只已宰杀冷冻的鸡只,店铺负责人陈XX称他们的原材料都是在清河市场购买,但现场未能提供相关进货票据及台账,且负责人否认使用死鸡为原料进行加工制售。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立即对该餐饮店剩余巳宰杀的冷冻鸡只进行封存和送检,样品已送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对于该店在《食品卫生许可证》已超过有效期的情况下仍从事餐饮服务的行为,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该店进行查封,责令其在未取得有效证照前不得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区还将加大对“沙头鸽皇庄”餐饮店涉嫌使用死鸡为原料制售食品违法行为的调查力度,若情况属实,将会依法作出最严厉的处罚。同时,我区正开展全区餐饮服务企业重点区域的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员制度,加强对社会公众举报线索的查处工作,并加强与媒体的共通联系,一旦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该曝光的曝光,该查处的查处,对于无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绝不姑息。
作者:刘艳 食监宣来源番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