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权威公示 >> 浏览权威公示
沙头鸽皇庄涉嫌使用“死鸡”事件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年02月13日    关注度:     【字体:

   餐饮店内剩余已宰杀的冷冻鸡已进行封存,样品送至区疾控中心检验

    本报讯 (记者刘艳 通讯员食监宣)2012年2月7日晚,广东电视台新闻频道《今日关注》报道我区沙头街“沙头鸽皇庄”涉嫌使用死鸡为原料制售食品供顾客食用的情况。收到舆情信息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出动执法人员,由局领导亲自带队,协调组织沙头街食安办、工商所等部门对“沙头鸽皇庄”餐饮店进行了调查处理。

    经调查核实,被媒体曝光的餐饮店为“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肥强饮食店”,店门口悬挂“沙头鸽皇庄”招牌,该店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12年01月21日,到期后未及时申请办理延续换证。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厨房外有一铁笼圈养活鸡多只,在粗加工区有一脱毛机及一筐鸡毛,据称,该粗加工区域专门用于宰杀鸡只。执法人员在用餐大厅冰柜中发现有6只已宰杀冷冻的鸡只,店铺负责人陈XX称他们的原材料都是在清河市场购买,但现场未能提供相关进货票据及台账,且负责人否认使用死鸡为原料进行加工制售。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立即对该餐饮店剩余巳宰杀的冷冻鸡只进行封存和送检,样品已送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对于该店在《食品卫生许可证》已超过有效期的情况下仍从事餐饮服务的行为,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该店进行查封,责令其在未取得有效证照前不得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区还将加大对“沙头鸽皇庄”餐饮店涉嫌使用死鸡为原料制售食品违法行为的调查力度,若情况属实,将会依法作出最严厉的处罚。同时,我区正开展全区餐饮服务企业重点区域的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员制度,加强对社会公众举报线索的查处工作,并加强与媒体的共通联系,一旦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该曝光的曝光,该查处的查处,对于无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绝不姑息。

    作者:刘艳 食监宣来源番禺日报)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金锣火腿频曝质量问题 部分过期食品
下一篇文章:武夷山武夷君保健蛇酒治病蛇膏到底在忽悠谁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