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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大润发卖11瓶饮料9瓶过期 称过期不一定有害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1年10月31日    关注度:     【字体:

 齐鲁网10月29日讯 近日泰安的网友徐洋给我们打来热线说,他在大润发买了11瓶饮料,其中竟然9瓶过期,而大润发处理此事的态度却令他们心寒。

    大润发买11瓶饮料9瓶过期 疑似怀孕的妻子喝下饮料

    昨天下午记者在泰安见到了徐洋,他告诉记者,26号晚上他和她妻子一起逛的泰安大润发超市,当时看到汇源果汁在搞促销,他们就买了几瓶。

    因为一直很相信大润发超市的信誉,所以他们在买饮料的时候也没有注意生产日期。刚到停车场,徐洋的爱人就打开一瓶喝了,而徐洋随手看了一下日期后,惊讶地制止了妻子,因为这果汁已经过期了。

    这突然的发现让徐洋傻了眼,经过仔细检查,从大润发超市买的11瓶汇源果汁中,竟然有9瓶是过期的。徐洋的妻子喝的这瓶生产日期是2010年12月13日,保质期9个月,到现在已经过期将近一个半月了。

    发现问题之后他们立刻找到了大润发的工作人员,没想到工作人员的态度却让他们难以接受。

    徐洋说,“我说你们这个过期了,而且我爱人已经饮用了这个产品,咱们有什么处理方式,他们当时态度非常恶劣,就说给一百块钱吧”。

    徐洋说大润发超市的处理方式他不能接受,之后他也找过超市,但是一直没有谈妥。徐洋说他其实也不是较真的人,关键是他的妻子可能已经怀孕了。

    徐洋说,“因为爱人可能已经怀孕了吧,因为刚结婚,她对这个身体保养也看得比较重,我们没有别的要求,就是想他们大厦陪同我爱人去做一下检查,只要医院出具这个证明没事咱们就什么都好说,但是他们一再地拒绝”。

    工作人员同意退1赔10  先同意顾客医院检查又反悔

    要是真像徐洋说的那样,这媳妇有可能现在已经怀孕了,喝了这过期饮料,是挺让人担心的。那到底这个事情泰安大润发会作何处理呢?我们接着往下看。

    下午两点多钟记者来到了泰安东岳大街上的大润发超市,找到了为徐洋处理这件事的工作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在记者的协调下,这位工作人员同意进行退1赔10的赔偿,并说自己不了解徐洋爱人的情况,想去医院检查也行。

    本以为事情就此可以解决了,可在等了二十分钟之后,这位大润发的工作人员竟然对刚刚谈好的处理意见改变了态度,“我觉得她要没什么事的话,就没必要再做检查了”。

    而这个超出保质期的饮料,工作人员的解释竟然是这个样子的,“我认为,保质期,只是它在这个保质期限内你饮用是口感最好,营养最多的,因为我知道,有些东西在保质期之内是口感是最好,食用是绝对没有问题的,但是有些东西过了保质期就是你吃它喝它就一定造成伤害,你吃了不一定会对你身体造成伤害”。

    而徐洋则非常质疑“这个东西它有保质期,它过了保质期之后肯定会产生某种东西对人体是不适的,是有害的”,“它为什么要产生一个保质期它永远能卖啊?”

    徐洋说毕竟妻子作为准孕妇已经喝下了过期的饮料,到医院医院检查只是为了一个心安,可超市这种处理事情的态度让他很心寒。徐洋说,“我们去大润发买东西就是因为它是大型连锁吧,对它比较信任,没想到它还是出售这种过期的商品”。

    我国食品安全法对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有明确的惩罚条款,情节严重的,还将吊销许可证。销售了过期食品,作为经营单位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有消费者帮你发现了问题,应该感谢别人帮你纠正错误才对,怎么反倒感觉成了别人跟你过不去了呢?

    不知道那天在泰安大润发买汇源果汁的还有没有别人,如果我们的网友您那天恰巧也在泰安大润发购买了汇源果汁,赶快看看保质期,以免误喝。也希望当地工商部门,对超市出售过期产品这一现象能够严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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