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权威公示 >> 浏览权威公示
多美滋等外资品牌涉嫌违规干扰母乳喂养环境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1年08月20日    关注度:     【字体:

       近日,由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支持,京华时报、搜狐母婴、维权网、39健康网、北京艾索儿童咨询机构联合开展“2011中国母乳喂养环境暨母乳代用品企业责任调查”活动结束。调查结果显示,41%的网友认为多美滋等外资品牌在医院保健机构违规宣传或利用医护人员推销代售产品,严重干扰母乳喂养环境。

  具体有哪些行为干扰误导母乳喂养?据《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调查了解发现,认为奶粉广告泛滥干扰误导母乳喂养的比例接近6成,所占比例最高,且明显超过其他方面。由此来看,奶粉广告泛滥是最突出的干扰误导母乳喂养行为。在天花乱坠的广告面前,很多家长会认为给婴儿食用奶粉天经地义。

  除此之外,医院、医生、专家也存在一些干扰误导母乳喂养的行为。他们特殊的身份,对家长和社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其次,医务人员的推销也成为干扰母乳喂养的重要原因。调查结果显示,在怀孕或生产住院期间,有4成多家长表示医务人员进行过奶粉等母乳代用品推荐,比例相当突出。

  同时,医疗保健机构担负着向家长传播母乳喂养知识的重任,但受到利益诱惑,一些机构也存在干扰误导母乳喂养的行为,由于他们的特殊地位,其干扰行为往往产生比较大的影响,对于为消费者提供产品和服务来说,应以不损害消费者基本利益为前提,是母乳代用品企业遵循社会公德和承担企业责任的基本底线。

  现在,仍然有一些母乳代用品企业无视《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法规要求,进行违规宣传、促销。怀孕或哺乳期间,在医院保健机构违规宣传或利用医护人员推销代售产品,是“卓有成效”的营销或推销方式,也成为干扰母乳喂养的主要行为。

  此次调查结果显示,有41%的受访者表示,在他们怀孕或生产住院期间,多美滋在医院保健机构违规宣传或利用医护人员推销代售产品,且所占比例明显高于其他品牌,问题较为突出。其他较明显的品牌有美赞臣、惠氏等。相对而言,辅食品牌通过医疗环节宣传、推销的问题弱于奶粉。

  医院保健机构本是家长接受育儿信息的良好平台,如今却成了一些企业推销的有利场所。《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应抵制母乳代用品生产者和销售者在本部门、本单位所做的各种形式的推销宣传。因此,母乳代用品违规宣传对母乳喂养的影响不容忽视。

  专家认为,对婴儿而言,能够获取纯母乳喂养将增强婴儿体质,增强婴儿的免疫能力,不易生病。反之,若新生婴儿大量食用奶粉将导致抗生素耐药性,对婴儿的成长发育身心发展产生不良影响,影响脸部肌肉发育和心肺功能,智商与情商也相对较低,还会导致孩子与母亲的感情疏远。

  对母亲而言,充分哺乳的妈妈们将减少患乳腺小叶增生症、子宫肌瘤和卵巢癌等疾病,患乳腺癌等疾病的风险。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消费指导部主任罗刚指出,促进母乳喂养是全社会的责任,也是关系下一代身体健康的大事情,北京消协也将继续倡导母乳代用品企业规范行为,营造良好的母乳喂养环境。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双汇王中王火腿肠中有铅扣 小伙咬一口牙齿碎了
下一篇文章:工商抽查腐竹三成合格 “雅客夹心饼”微生物超标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