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权威公示 >> 浏览权威公示
8种药品与保健食品违法发布广告欺骗消费者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1年07月10日    关注度:     【字体: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8日在其网站上发布公告,曝光了8个违法发布广告的药品、保健食品,并提醒消费者在医生指导下购药。

  本次公开曝光的药品和保健食品包括:北京长城制药厂生产的药品“利脑心片”、西安大唐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醒脾开胃颗粒”、云南通用善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药品“溶栓脑通胶囊”、呼伦贝尔松鹿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舒筋丸”、内蒙古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抗骨质增生丸”、贵州飞云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隔山消积颗粒”、广西平南制药厂生产的药品“前列清茶”、保健食品“智灵牌冬虫夏草胶丸”。

  国家食药监局公告称,这些药品、保健食品的广告中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等,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公告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药品;保健食品没有治疗作用,不能代替药品,应谨慎购买。

  淘宝网涉足网上卖药近来引起争议不断。对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8日在新闻通气会上表示,淘宝网没有取得网上售药资格,目前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对淘宝网进行查处,要求其尽快整改。

  国家食药监局稽查局处长王松林说,通过互联网销售药品,必须经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必须标明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编号。淘宝商城只取得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没有交易资格。

  他介绍,目前,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在互联网上进行药品交易的单位共有69家,其中38家可向个人售药。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一个口味多种颜色 农夫山泉维他命水色素超标?
下一篇文章:农大王野生全汁山葡萄酒”胭脂红超标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