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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姐妹火锅店辣椒重复使用?
来源:大洋网    更新时间:2011年07月02日    关注度: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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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9日“江门12345热线”网页中有关姐妹火锅投诉回复的截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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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8日,网友在本报报料微博@江门日报猛料发布的“江门12345热线”网页中有关姐妹火锅投诉回复的截屏图。

    “将残羹剩饭里的辣椒捞起来,再重复使用。”5月18日,有网友将近日已解决的一项“江门12345热线”内容在qq群、微博等发布,引起一片哗然。然而事隔一日,该项“江门12345热线”内容出现截然相反的回复,广大网友对此表示质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事件回顾

    一个投诉出现两个回复答案

    在“江门12345热线”中,市民反映:

    其于2011年4月30日晚上19时左右,在蓬江区美景里姐妹火锅店消费,当经过厨房时,发现工作人员将残羹剩饭里的辣椒捞起来,再重复使用。市民认为该店食品卫生存在问题,希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

    在5月18日16时许,记者在“江门12345热线”网页中,看到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回复,暂称为“回复一”: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回复:经调查,市民反映情况属实,我局已责令该店整改,加强饮食店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我局回复投诉者,表示满意。

    在5月19日18时许,记者在“江门12345热线”网页中,又看到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重新回复,暂称为“回复二”: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回复:经调查,该店洗碗工在洗碗时把菜渣和水分别清理后便于清洗,并非捞起使用,现场检查未发现重复使用食品,未发现明显卫生问题。

    现场检查

    未发现姐妹火锅店重复使用辣椒

    那么,姐妹火锅店究竟有没有重复使用辣椒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场检查笔录显示,执法人员在该店看到厨房内放有:一塑料罐(25kg)“食用油”,该油已使用,剩约三分之一,该罐未标任何标识;一瓶红灯食用调和油,净含量50升,塑料瓶装,南顺(香港)有限公司生产,生产日期2011年2月22日;绿裕灯笼椒辣酱850g,塑料瓶装,海南绿裕食品有限公司;金辣子剁辣椒,1.6kg,塑料瓶装,东莞金辣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半盒散装泡着水的红薯粉条。执法人员未发现有其他食用油存在,并对火锅底料进行抽样检测。

    “从我们现场检查的情况来看,没有发现姐妹火锅店有重复使用辣椒的现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负责人陈明表示,火锅底料的检测结果现在还没有出来。

    记者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姐妹火锅店提取的有关资料,也证明了姐妹火锅店确实从以上公司或者企业进过食用油、辣椒酱等相关原材料。

    目前,市民对食品安全非常关注,药监部门也加强了监管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陈明表示,到目前为止,该局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中,在蓬江、江海两区暂未发现有火锅饮食店回收食品重复使用的情况。

    陈明表示,目前,该局已经加强了对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本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出动执法人员646人次,检查餐饮单位436家次,抽验单位涉及星级酒店、大中型餐馆、大排档、小吃店等各种类型的餐饮单位,抽样品种包括凉菜、生食水产品、腌腊肉制品、火锅底料、熟肉制品等共15个高风险和容易发生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品种,抽验了135批次,目前正在检测中。”陈明说。

    此外,该局还将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制,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签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在店堂醒目位置或在菜单上公示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要如实回答消费者有关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的询问。

    部门回应

    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出现两个版本

    同一个投诉为何会出现两个截然相反的回复呢?5月20日下午,记者采访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士。

    该局回复的部分内容是:“当天,工作人员在向市政府热线办(即‘江门12345热线’)报送投诉处理答复意见时,由于操作失误,将其他投诉事项的答复意见错当成该投诉件的答复意见上传。在发现问题后,我局及时与市政府热线办报告,重新报送了调查结果予以更正。对造成工作失误的相关负责人,我局将依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由于此事引起了公众的误解,对此我局表示诚恳致歉,今后将加强对投诉事项处理的管理,避免出现类似的错误。”

    那么,文中的“其他投诉事项”究竟指的是哪一个呢?

    根据该局相关负责人的说法,记者在“江门12345热线”网页中看到了另一个投诉事项。该事项内容为市民投诉湘妃阁的食物不卫生。详细内容如下:

    事项内容:一市民反映,4月29日晚上19时左右,其到蓬江区蓬江桥底湘妃阁(即水街路口)消费,其进食了该处的食物后出现腹泻。该市民认为该处的食物不卫生,希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尽快调查处理。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回复:经调查,情况属实,我局已要求该店整改,做好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从该局提供给记者查看的回复资料来看,就湘妃阁投诉,该局向市政府热线办回复的时间是5月9日10时许,而记者从该局提供的姐妹火锅店现场检查笔录看,上面显示检查的时间是5月9日16时许。就时间上来看,该局就姐妹火锅店投诉向市政府热线办回复的时间应是在湘妃阁投诉之后,回复时误操作将湘妃阁的回复内容“粘贴”在姐妹火锅店投诉上,这一说法是说得通的。

    “当时,工作人员用了湘妃阁的回复内容,并在后面加上一句‘我局回复投诉者,表示满意’,这就造成了这样的错误。”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网友热议两个回复

    无论是“回复一”还是“回复二”,均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

    网友热议“回复一”:

    睡饱了:去吃麻辣火锅,就早有心理准备啦。麻辣火锅的汤底,比你涮的肉还贵。以前没有什么小肥羊的时候,都是去姐妹的了。

    吉吉:都是少吃为妙。

    Angel:好怕。那间火锅店都很出名的。

    牛牛妈妈:吃过两次。难怪,我吃两次都觉得不舒服。后来好久都不想吃火锅了,以后都在家吃吧。现在还有什么能让人放心?

    莫默地盘:老公以前吃的时候都怀疑过。不过现在什么地方,我们都不去吃了,现在的食品和饮食都是有危机了!

    网友热议“回复二”:

    葛朗台:建议监管部门不用曝光有问题的餐馆,每天曝光两个没问题的餐馆就好!

    YI-LIANG:错了就要认!辟谣是没有用的!

    洪七公:姐妹火锅店有没有重复使用辣椒?药监局的工作人员有没有操作失误?不管事实如何,老百姓只想花钱吃到放心安全的食物,希望相关监管部门能够切实履行职能,监管好。

    本报记者 傅学超 韩玲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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