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权威公示 >> 浏览权威公示
福建十家水产苗种企业药残超标被查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1年05月03日    关注度:     【字体:
     三农直通车综合报道,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曝光10家水产苗种药残超标企业后,宁德、福州等地采取措施严厉查处水产育苗违法使用禁用药物行为。目前,10家企业已停业整顿,药残苗种已销毁。其中,宁德市对被曝光的8家企业分别采取勒令停业整顿、取缔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等措施,销毁药残超标苗种500多万尾,并处每家企业3万元罚款;罗源县已销毁被曝光的2家企业的药残超标苗种150万尾,其他处罚在进一步执行中。 

  宁德等地的水产苗种企业日前发出“讲诚信、保质量、树新风”倡议书,省渔业行业协会决定响应倡议,要求协会内水产养殖企业、水产苗种生产企业要建立和规范严格的生产、用药、销售记录制度,严禁使用禁用药物和添加剂;水产加工企业严把原料关,实行不合格产品召回、销毁、退市制度;水产品流通企业逐步推行凭产地质量合格证明或检测合格证明上市交易的制度,加强食品标签、商标、标志和包装的管理。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上海查封8万多个“荧光爆米花桶” 市场流向待查
下一篇文章:家乐福卖的咸鸭蛋玩“穿越”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