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3 季度,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有关省级质检机构对农用化肥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检查。本次抽查兰州、白银、定西、临夏4市(州)41家生产(经销)企业的70批次的农用化肥,38家企业的65批次的产品合格,企业合格率92.7%,产品抽样检验合格率92.9%。
按照《2010年农用化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细则》及相关标准要求,主要对有机肥料的有机质、总养分、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钾含量、水分、酸碱度、外观、包装标识等9项指标;对无机复混肥中的总养分、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钾含量、水分、有机质、粒度酸碱度、氯含量、外观、包装标识等11项指标进行了检验。
经检验,有部分肥料存在质量问题。一是有3批次有机肥的有机质含量不合格。有机质是指含碳有机化合物,是土壤养分的主要来源,有机质能改善土壤物理性质,疏松土壤,防止土壤板结,提高土壤的保肥能力和缓冲性能,促进作物生长发育。标准要求有机质含量≥50%,不合格产品的实测值为25%,仅为标准值的一半。有机质含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将会降低其应有的作用,造成农作物减产等。二是有2批次肥料的总养分、酸碱度pH值、等指标不合格。总养分含量是指氮、磷、钾等成分在化肥中的有效含量,总养分含量越高,化肥的肥效越好。化肥的总养分含量不足将直接影响产品的使用效果。总养分的含量若达不到标准规定,施肥后不能有效的补充农作物所需营养,会导致农作物减产。土壤中的PH值一般呈弱酸到弱碱性范围内,土壤过酸或过碱都会对植物产生毒害,适当的酸碱度可减少肥料养分损失,提高肥料利用率,可充分发挥肥料的使用效果。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是工艺及原料不过关。三是有个别产品的包装标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化肥的外包装标示含量不符合要求,或夸大宣传,容易对消费者中造成误导。
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不合格产品生产、经销企业认真整改,把后处理工作落到实处。
受 检 单 位 |
标识的生产厂家 |
产品名称 |
生产日期(批号) |
商标 |
规格型号 |
不合格项目 |
综合判定 |
榆中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和平经营部 |
济宁贵和肥业有限公司 |
豆粕有机肥 |
/ |
贵和 |
40kg/袋 |
有机质含量 |
不合格 |
榆中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和平经营部 |
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
/ |
金临门 |
40kg/袋 |
有机质含量、总养分、酸碱度pH、包装标识 |
不合格 |
榆中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三角城经营部 |
嘉峪关宏丰实业有限公司 |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
/ |
肥土宝 |
40kg/袋 |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酸碱度pH、包装标识 |
不合格 |
榆中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三角城经营部 |
平凉天业科技有限公司 |
多元复合喷施冲施肥料 |
/ |
长兴 |
20kg/袋 |
总养分 |
不合格 |
兰州地旺复合肥厂 |
同受检单位 |
生物有机磷复肥 |
2010-07 |
帝旺 |
40kg/袋 |
有机质含量 |
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