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权威公示 >> 浏览权威公示
女子吃康师傅蛋糕吃出铁锈味 厂家迟迟未处理
来源:新民网    更新时间:2011年01月20日    关注度:     【字体:
  蛋糕吃出铁锈味

  2011年1月15日,长沙市民贾女士打进本报热线投诉:“前几天我们买的康师傅妙芙蛋糕上沾满了黑色粉末,好浓的铁锈味。”并称康师傅厂家市场部的一位戴小姐到现场检验了产品,承认是脱氧剂包装袋开裂所致。但厂家对贾女士误食脱氧剂可能造成的后果却并没有一个处理方法,显得极不负责任。

  蛋糕沾满黑色粉末

  “1月12日我们公司去苏州开年会,组委会考虑到路途遥远,给每人发了一袋食品在途中充饥。结果,其中发给我的一盒康师傅妙芙欧式香芋奶油味蛋糕沾满了黑色粉末,一尝满嘴的铁锈味。”康师傅品牌忠实粉丝、市民贾女士向记者诉说,“以后我再也不敢吃这款蛋糕了。”

  贾女士见到记者时还心有余悸。“当时打开一看,发现黄色蛋糕上面布满了很厚一层黑色粉末,开始还以为是巧克力口味或黑芝麻的口味,只是搞错了包装,于是我和同事用手弄了一点尝尝,那个味道很恶心、想吐,很重的铁锈味。”不过,包装袋上面的展示图片是金黄色的。

  贾女士随即拨打了包装上的消费者热线电话。对方问了产品批号,然后告知:会让湖南公司人员联系处理。

  “康师傅控股天津顶园食品有限公司市场部戴小姐1月14日上午才联系我们。”看过问题产品后,戴小姐表示极有可能是小包装内脱氧剂的泄漏造成的,至于金属味,主要是因为脱氧剂的成分是铁粉。

  为验证到底是否属产品质量问题,贾女士当着戴小姐的面打开同一盒中另外两小包,结果发现,蛋糕上依然有一层黑色粉末,脱氧剂包并未开包。包装袋上明确标出:脱氧剂不可食用。

  记者发现,该款产品批号为20101225A1,保质期6个月,净含量/规格192克,内含四枚独立小包,价格9.8元/盒,由康师傅控股天津顶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

  据贾女士说,现场验证了两小包蛋糕都沾有黑色粉末后,戴小姐承认可能是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并约好14日下午2点带她和朋友去体检,如果检测出因食用该蛋糕致病愿负全部责任。但是,到了约定的体检时间,戴小姐却并未打电话给贾女士,直到下午4点多才打来电话,但那时候贾女士又没时间了。之后康师傅方面便再也没有联系过她。对此,贾女士认为康师傅作为一个知名企业,缺乏对消费者应有的责任感。

  厂家暂未正面回应

  记者在网上查询发现,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于2006年1月19日签发对妙芙蛋糕香橙牛奶、奶油和巧克力口味检验报告显示,三种产品铝含量分别为502、397、312(单位mg/kg),而正常标准为≤100,铝超标3-5倍。也有青岛市民举报,“康师傅妙芙奶油口味面包吃出虫子来”等。

  此次长沙消费者在妙芙蛋糕中吃出脱氧剂铁粉,并经厂家工作人员当场验证,康师傅的食品质量问题应当引起市民警觉。

  对此,贾女士对康师傅厂家工作人员表示应该将该批问题产品全部下架召回,至少在抽检结果出来之前停售,避免对其他消费者造成不必要的影响,“我们意识到这个东西可能有问题就不吃了,如果小孩老人,可能就没注意吃下去了,又或是出于对康师傅的信任,很可能舍不得丢掉而吃了,那会对人造成多大的损害啊?”

  1月17日上午,记者拨打了康师傅服务员热线,问及贾女士投诉事宜是否已经得到公司重视,何时有处理结果。接线员表示自己刚上班,对此事不清楚,稍后将有专人与记者联系作答。而记者拨打康师傅厂家市场部戴小姐电话则始终无人接听。直至发稿时止,康师傅尚未就此事作出正面回应。

  可要求10倍赔偿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陈平凡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同时,湖南省质监局食安处李处长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可以走投诉渠道,对该款产品进行抽检,如果发现有问题的话,可要求相关部门责令该批次产品下架处理。”

  据介绍,脱氧剂是可吸收氧气、减缓食品氧化作用的添加剂,不可食用。那么,误食铁粉脱氧剂对人体到底会造成什么危害?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临床营养科唐大寒教授表示:“这种物质是不可食用的,不过,一般剧毒物质不会和食品包装在一起,如果少量误食没有很大问题,不用担心,如果大量误食,可能对人体肠胃造成刺激,打破体内营养元素的平衡,因个体差异,有些人反应可能比较强烈。”湖南省质监局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工程师杨代明则明确表示“脱氧剂不可食用”。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葡萄干霉菌竟超标百余倍一批不合格产品曝光
下一篇文章:三精牌葡萄糖酸钙口服液内惊现“藻类”!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