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权威公示 >> 浏览权威公示
飞鹤惠氏雀巢多美滋贝因美被曝违规促销
来源:京华时报    更新时间:2010年12月31日    关注度:     【字体:

  15年前卫生部就已明文规定“不得促销母乳代用品”,然而近日飞鹤乳业被曝铤而走险,在外地一些大卖场,飞鹤乳业陆续出现违规促销1阶段(0~6个月)婴儿奶粉行为,尽管飞鹤方面昨天发来声明称这是个别经销商行为,但是记者昨天走访北京一些超市发现,飞鹤、惠氏等多个奶粉品牌在北京市场都在违规促销。

被曝违规促销婴幼儿奶粉

市场

上半年,就有媒体爆出家乐福违规促销婴幼儿奶粉的消息,近日,多个城市的家乐福又降价促销飞鹤奶粉。售价218元的桶装(900克)飞鹤飞帆1阶段婴儿配方奶粉,在家乐福零售价为192元,比其他超市低了26元。

不仅如此,家乐福还配套了其他促销手段,在郑州一家家乐福门店有这样的活动:一次性购买飞帆8听就送儿童三轮车一辆。

早在1995年,由卫生部、国内贸易部等有关部门出台的《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中就规定,“生产者、销售者不得向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孕妇、婴儿家庭实施下列行为:(一)赠送产品、样品;(二)减价销售产品;(三)以推销为目的,向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有条件地提供设备、资金、资料。”

该规定对母乳代用品还做出了界定,“以婴儿为对象的婴儿配方食品,以及在市场上以婴儿为对象销售的或以其他形式提供的经改制或不经改制适宜于部分或全部代替母乳的其他乳及乳制品、食品和饮料,包括瓶饲辅助食品、奶瓶和奶嘴”。此次家乐福促销的飞鹤一段婴儿配方奶粉正是属于母乳代用品之列。

违规系个别经销商行为

飞鹤

“据我公司调查,确实在10天前河南郑州的个别经销商未与我公司协商,更没有经过我公司同意,就擅自进行了违规促销活动”,对于昨天媒体报道的消息,飞鹤方面昨天晚间给记者发来声明称,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公司已立即采取行动,对全国经销商进行检查,没有再发现类似情况。对于违规促销的河南郑州该经销商,公司也已对其提出严厉谴责,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活动,并已正式下函对该客户进行处罚。

飞鹤声明中还强调,中国奶粉业目前面临着危机:一方面洋奶粉频繁涨价,从2008年至今已累计涨价40%左右,极大地增加了中国家庭的育婴成本;另一方面国产品牌奶粉库存不断增加,亏损严重,民族奶粉业岌岌可危。正是在这种“洋奶粉涨价不够卖,国产奶粉打折不好卖”的背景下,才出现了个别经销商迫于压力违规促销的行为。

北京

多品牌违规促销

记者走访北京家乐福门店发现,没有奶粉品牌一段奶粉促销。但在易初莲花石佛营店,贝因美、飞鹤、雀巢、多美滋、惠氏等多个品牌都在显著位置贴着促销内容,其中购买贝因美满600元、800元、1200元分别有运动组合、学步车、百宝箱等赠品,购买飞鹤满200元至1000元分别有自行车、电子琴等赠品。

记者发现,这些品牌都没有写几段奶粉参加促销,记者询问促销员“是不是所有段的奶粉都参加?”促销员肯定地表示“是的”。在沃尔玛大郊亭店,伊利奶粉货架上贴着一张黄色海报,购物满200元、500元和1000元分别有水杯七件套、积木等赠品。

对违规行为,《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有明确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情节,给予责令停止销售、责令收回所售产品、责令限期改进或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伪巧克力混迹婚庆喜糖 专家称常吃危害健康图
下一篇文章:4种保健食品广告虚假宣传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