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平阳 实习生 蒲晓旭)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公告,对6月份在省内媒体违法发布的41起药品广告予以曝光。
据了解,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的41起违法药品广告,涉及未经审批虚假宣传、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以专家患者形象作证明、擅自篡改审批内容、夸大疗效、对疗效进行不科学肯定等违法行为。其中,浙江杭康海洋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的复方海蛇胶囊、广州陈李济制药厂的陈李济牌舒筋健腰丸、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的宏兴十香丸、通化正和药业有限公司的元和牌抑眩宁胶囊、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公司的复方斯亚旦生发酊、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健身全鹿丸等药品广告,均未经审批虚假宣传。
北京长城制药厂的利脑心片、青海柴达木高科技药业有限公司的卓玛丹牌通心舒胶囊、深圳泰康药业有限公司的泰康牌红金消结片、 通化方大药业有限公司的尿毒排析散、西藏神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八味石灰华丸、山西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血宝胶囊、西藏金珠雅砻藏药有限责任公司的十六味马蔺子丸等药品广告,系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发布并夸大自身疗效。
北京京铁华龙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保尔牌根痛平颗粒、西安大唐制药有限公司的大唐奥舒醒脾开胃颗粒、西安强生药业有限公司的强生牌枣仁安神颗粒、南京中山制药有限公司的玄七通痹片等药品广告,存在擅自篡改审批内容的违法行为。
目前,我省药监机构已经向41种违法发布广告的药品厂商递送了违法通知书,并将其移送工商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