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杉口服液、老秘通、仙灵草、莲菁华、碧萝芷欺骗患者!
食品商务网报道,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2009年第2号违法广告警示公告,黄金腺体胶囊、碧萝芷、莲菁华、仙灵草、老秘通、睡美宁、紫杉口服液欺骗患者被曝光!
(食品商务网)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09年第2号违法广告警示公告
辽工商广公字[2009]2号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加强全省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的专项整治,维护广告市场秩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以下违法广告依法查处,现责令相关媒体停止发布下列违法广告,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消费,警示公告如下:
1、黄金腺体胶囊
该广告以消费者形象作证明,使用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和不科学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严重违反了食品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2、碧萝芷
该广告以消费者、专家形象和名义作证明,使用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和“世界上最强的抗氧化剂、全球抗衰老首选品牌”等绝对化用语,宣传有治疗功效,严重违反了食品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3、莲菁华
该广告以消费者形象作证明,使用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称该产品对各种疾病、疑难杂症具有真功实效,宣传治疗作用,严重违反了食品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4、仙灵草
该广告以消费者形象和国家机关的名义作证明,使用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夸大宣传产品功效,称该产品彻底治愈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严重违反了食品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5、老秘通
该广告以消费者形象作证明,使用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夸大宣传产品功效,严重违反了食品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6、睡美宁
该广告以消费者形象作证明,含有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间接宣传治疗作用,称该产品是“唯一能调节生物钟、根治失眠的新一代海洋生物产品”,严重违反了食品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7、紫杉口服液
该广告以消费者形象作证明,含有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称其是目前治疗癌症最有效最安全的产品,抑制癌症的有效率高达96.3%,严重违反了食品广告法律、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