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权威公示 >> 浏览权威公示
保健品“戴”上治疗假面具 “老来寿”多次曝光仍在销售
来源:珠江网    更新时间:2010年10月02日    关注度:     【字体:
  (记者 郭丽娜)打着听讲座送礼品的幌子,先把老人年召集在一起听听 “专家”的讲座,再花言巧语推销产品,在曲靖某宾馆,每个月都有各种药品、保健品销售商在这里举办数场保健知识讲座,在其推销的产品中,不乏一些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的产品存在,记者近日以消费者的身份走进这家宾馆内的“课堂”后发现,曾被国内多家媒体曝光的“老来寿”胶囊在曲靖整整销售了六年,明明是保健品,却以神奇功效的治疗效果来向老年人推销……

     曲靖城区某宾馆内正在举办的老年人健康知识讲座
 
     记者走进曲靖市区内的这家宾馆,在询问后得知当天有两个知识讲座,都是有关心脑血管疾病的,在大厅两侧(听课室)的包间入口处都有身穿工作服的人员(销售员),门口摆放着桌椅,是给前来听讲座的消费者签到的,记者来到时讲座已经开始,但仍不断有老年人被年轻的销售人员带进去听课。
 
     办讲座为的是卖药
 
     销售人员的指引下,记者来到了其中一间听课室,房间约100平米左右,但已挤满了四、五十名老年人,讲台上一名自称吕教授的中年女性在讲课,讲课的内容大致是一些心脑血管疾病的症状,以及出现这些症状的后果,吕教授每次讲到这些症状引发的严重疾病时,都要强调说明一下,一定要吃药,只有吃药、提前预防才能避免这些后果…
 
     这葫芦里究竟是卖的什么药?记者在一份宣传单上看到,原来是一种名叫“老来寿”的保健品在搞优惠活动,有四季平安套餐、福如东海套餐、万寿无疆套餐等,最便宜的4980元,最贵的要13800元。
 
     “老来寿能治什么病?”记者问起销售人员。
 
     “我们主要推广的是老来寿胶囊的升级版,预防和治疗高血脂、高血压、动脉硬化、冠心病、心肌梗死、脑血栓、静脉曲张、脂肪肝等”,销售人员介绍说,老来寿胶囊升级版是最新科技研发出来的,一盒588元,可以服用一个月,半年为一个疗程。
 
      保健品充药品来宣传
 
     “这不是保健品么,怎么能有治疗作用?”记者问道。
 
     销售人员说,这虽然是保健品,是也是一些疾病的辅助治疗药品,也就是说老来寿针对一些疾病既能起到预防的作用,又能治疗疾病,他们在曲靖销售这种产品已经有六年了,光是参与治疗糖尿病的顾客已经有了七、八百人了。
 
     销售人员又向记者介绍了他们的产品,在进一步了解后得知,老来寿胶囊是主要针对心脑血管疾病的,而另一种产品是老来寿旗下的“胰导速”,销售人员称这个产品降血糖有神速,要购买饭前饭后两种包的效果才好,一个月要近1000元的费用。
 
     “吃这个还要打胰岛素针么?”记者问起。
 
     “刚开始要和打针一起使用,一段时间降下来了就只用吃药了,不用打针”,销售人员说。
 
     老来寿胶囊欺骗患者被曝光!
 
     浙江省广告监测咨询中心发布广告监测2008一季度报中显示,老来寿胶囊、知蜂堂蜂胶等欺骗患者被曝光!
 
     院士发声明谴责不负责任药品广告败坏名誉、欺骗病患
 
     2008年,老年心脏病学和老年急救医学专家、工程苑苑士王士雯曾发声明对“老来寿”广告进行谴责。声明中说,刊登在“当代健康”356期小报上一则山东老来寿药业集团的广告中,杜撰了王士雯苑士对此药品的评价,并侵犯了王苑士的肖像权,损伤了中国工程苑和王苑士的声誉。王苑士已致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希望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东北网报道:一种名为“老来寿胶囊”的保健食品宣称可以治疗高血压、脑中风、冠心病等22种病。5日,哈尔滨市南岗区卫生监督所对“老来寿胶囊”的经销部进行检查,发现该店没有经营保健食品的资格,责令该经销部立即停止销售“老来寿胶囊”。 

     扬州网报道:“老来寿”保健品被吹有神奇功效,推销人员称,吃了“老来寿”保健品,可治疗高血脂等22种病,且具有“抗衰延寿”的神奇功效,有不少老人吃了这种保健品后精神好多了,好像还年轻了许多。
 
     保健品不得宣传医疗功效
 
     按照《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保健品在广告中宣传治疗功效是不被允许的,《办法》中第二条指出保健品是“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第二十三条也明确指出, 保健品广告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其产品质量要求。不得有暗示可使疾病痊愈的宣传”。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宜丰多举措规范散装食品销售
下一篇文章:龙丹袋装奶保质期内倒出“豆腐脑” 厂家无说法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