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权威公示 >> 浏览权威公示
袋装腐竹竟藏死壁虎 江西出现首例“十倍赔偿”案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年06月02日    关注度:     【字体:
   大江网讯 记者时雨报道:在南昌开餐馆的肖先生买到一箱腐竹,在浸泡后却发现其中一袋腐竹里竟然有只死壁虎!赶到现场处理的南昌市东湖区工商分局的执法人员,依据6月1日实施的《食品安全法》里的相关条款,责令店方给予肖先生退赔该袋腐竹的十倍货款。据了解,这是《食品安全法》后,江西省首例“十倍赔偿”案。

  据了解,肖先生数日前,在南昌市某菜市场干货店买了一箱内有30包袋装的腐竹,每袋价钱是6.8元。6月1日,肖先生在浸泡其中一袋腐竹后发现,有一根腐竹发黑,仔细一看,竟然是只令人作呕的死壁虎!随后,肖先生和生产厂家取得联系,但是对方却摆出一副事不关己的态度。无奈之下,肖先生联系了工商部门。

  赶到现场的工商执法人员,对“壁虎腐竹”进行了封存,随后赶到肖先生当时进货的干货店。工商执法人员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责令干货店店老板退赔肖先生十倍货款,即68元。执法人员还向记者表示,他们将对销售者及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罚。

  据介绍,这起“腐竹壁虎”的索赔个案,是6月1日《食品安全法》实施之后,江西省出现的首例“十倍赔偿”案。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北京工商4种“新茶”含重金属超标全市下架
下一篇文章:北京叫停6不合格食品 杭州姚太太两批次停售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