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质监局近日发布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公告》,根据公告,有16批次白酒不合格,其中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怀茅酒厂的“怀茅酒”酒精度不合格。 据了解,国家标准中规定白酒中糖精钠不得检出。糖精钠甜度约为蔗糖的450~550倍,10万分之一的水溶液即有甜味感。当食用较多的糖精钠时,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会对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 酒精度问题突出,有10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酒精度是白酒的重要理化指标,企业在标签上应向消费者明示,含量不达标直接影响白酒的品质及香型。此外,有个别产品总酸、固形物、己酸乙酯项目不合格。在此,建议消费者购买白酒产品时,应尽量选择大型商场、超市,因为这些购物终端的进货、管理等措施比较有保证。应注意查看其包装上标签有无厂家名称、地址、生产日期、酒精度标示、QS标志,另外应颠倒摇晃酒瓶,观察是否有溢漏现象。 白酒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物质量不合格产品及生产企业名单
产品名称 |
生产单位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 |
产品类别 |
质量等级 |
生产单位地址 |
不合格指标 |
怀茅酒 |
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怀茅酒厂 |
52%vol 500mL |
2008.6.18 |
酱香型 |
合格 |
遵义市仁怀市茅台镇 |
酒精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