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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酒涉嫌虚假宣传 史玉柱营销团队站在风口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年08月03日    关注度:     【字体:
史玉柱营销团队 涉嫌虚假宣传?

  《华夏时报》报道称,早在2010年2月,青岛市卫生监督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在了解到黄金酒宣传材料中“十大症状,见效明显”的表述后就认为黄金酒的宣传涉嫌违规。

  王海在对黄金酒的《民事诉状》中称,涉案产品系保健食品,却在未经审核许可的网站广告和宣传册广告中宣传其具有疾病治疗功能。《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第十条规定“保健食品广告必须标明保健食品产品名称、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保健食品标识、保健食品不适宜人群。”第十一条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中必须说明或者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忠告语;电视广告中保健食品标识和忠告语必须始终出现。”

  该《民事诉状》中指出,黄金酒通过网站广告和宣传册广告宣传产品成分的治疗功效明示或暗示产品本身具有治疗肾虚腰疼、筋骨无力、高血压等数十种疾病。同时黄金酒的网站广告和宣传册广告也没有通过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其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审核许可,严重违反了我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关于“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食品的治疗作用……”的规定。网站广告和宣传册广告虚构了六味药材可以治疗“性事冷淡”、“压力过大,用脑过度”等疗效,欺诈消费者。

  该《民事诉状》中指出,黄金酒的网站广告和宣传册广告中却对六味药材的功效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记载不符,任意夸大或虚构。例如龟甲的功效夸大了治疗“身体瘦弱”等,鹿茸功效夸大了治疗“免疫力差”等,杜仲夸大了治疗“夜尿频多”等。

  史玉柱营销团队虚构六味药材的功效,借以扩大市场占有率,欺诈消费者。另外,网站广告和宣传册广告均未标明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保健食品标识、保健食品不适宜人群,且隐瞒了“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忠告语。

  《每日经济新闻》报道称,该报曾致电五粮液保健酒公司副总经理刘国强。刘国强表示黄金酒确实接到过一些消费者的投诉和起诉,但最后都以胜诉告终。而对于夸大效果等指责,刘国强回应称,黄金酒从来没有明确说产品有治疗、治病等功效,宣传册上只是标明药材本身的药效。

  然而,对于刘国强所称“黄金酒从来没有明确说产品有治疗、治病等功效,只是标明药材本身的药效”的说法,资深法律人士认为,对比网站以及宣传册上宣传的“十大功效”,这明显存在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另外,五粮液集团从没有自己掏真金白银协助品牌商运营的历史,并且在合作之初,双方已经明确黄金酒的品牌所有权和运营权都归属史玉柱所有,由此可见,史玉柱团队应对误导消费者行为负主要责任。

  常看电视的人一定都熟悉一句广告词:“送长辈,黄金酒!”这条广告长时间在央视一套黄金时段高频率播出。黄金酒全称为黄金牌万圣酒,由上海黄金搭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无锡健特药业有限公司委托五粮液(28.03,0.72,2.64%)集团保健酒有限责任公司生产。

  黄金酒主打礼品酒概念,其广告宣称该款酒适合送给中老年人,但一些中医专家却告诉本报记者,黄金酒不但不适合随便送给中老年人,年轻人也要经过医师、药剂师分析指点,才能判断是否适合饮用,随便饮用黄金酒会招致身体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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