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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氏奶粉包装桶标签下的“秘密”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年07月26日    关注度:     【字体:

  市民王先生去年喜得贵子,作为父亲,王先生希望能把一切最好的都给儿子。去年夏天,他买下了一箱惠氏金装爱儿乐奶粉。孩子后期饮用时出现了腹泻情况不说,近日,王先生还在奶粉的外包装桶上发现了个秘密。

  王先生说,儿子断母乳后,一直在饮用这种惠氏金装爱儿乐奶粉,之前,自己到超市购买。我们家用了月嫂,她推荐我们,说的惠氏公司在长春(总经销处)有个姓王的,叫王丽,是长春那儿的负责人,你给她打电话,可能会有优惠。联系到了王丽,王丽为夫妻俩推荐了小包装的奶粉。说大桶没有优惠,小桶的你买一箱我可以送你四个小纸袋奶粉,当时我爱人就同意了。王先生说,自从孩子吃了这种小包装的奶粉,就出现了腹泻的症状。我曾经跟惠氏公司也投诉过,投诉它奶粉有质量问题。但后期他们一直没就这件事给我个说法,就说让我去做质检报告,如果说我检测这个东西不合格,他们可以走法律途径给我解决这个问题。

  没精力做质检,王先生给儿子换了另一品牌的奶粉。但之后没几天,王先生就在这小包装的惠氏奶粉上,发现了问题。王先生说,他这个(标签)上面写着“经检验,符合三聚腈胺限量值规定”,我们正常消费者看这个标签都会觉得这个产品非常好,但是,当你把这个标签撕下来的时候,你就会看到这个产品的内幕,我无意中发现的,仅供医院使用,不得转售。

  王先生表示,自己并不清楚这十个字的确切含义,但很明显,这种包装的奶粉是不可以当成商品出售的。同时他也注意到,在超市里购买的惠氏奶粉,商品条形码是印在包装桶上的,而自己在总经销处购买的奶粉,则是把商品条形码的标签贴在了包装桶上。

  这样的奶粉能不能喝,质量有保证吗,王先生不禁将此事与之前儿子腹泻的情况联系到了一起,他赶紧找到了惠氏奶粉长春经销处那位叫王丽的负责人。王先生说,人家一语不发,表示沉默,她就这件事没有解释,但她向我提出过这事儿要私下里解决。就在20号,说你这奶粉多少钱我赔给你,咱就不要到工商局去解决了。

  为了了解情况,记者拨打了奶粉包装桶上印制的免费咨询电话,但并未打通。6号,记者来到了万福街上的这家惠氏奶粉经销处,工作人员表示,王丽不在。随后,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了王丽,她说,自己是负责惠氏奶粉在长春地区的宣传与咨询的,王先生购买的奶粉是赠品,但质量绝无问题,而且这既不是自己的个人行为,更不是公司行为。应该是我们销售、送货上门的哪个环节中,有人出售了这个赠品,这个我们公司也是在追查,也会给予一定处分。出售赠品确实不对,他们也打算按照消费者权益法的相关规定,全额退款后并给予王先生一倍赔偿。王丽说,他吧不依不饶的,就觉得事儿是怎么地了,特别横,说的,要么你们钱有事儿,要么人有事儿。

  王先生表示,目前,他已将此事告知绿园区正阳工商所,等待工作人员对此事调查处理后给出赔偿意见。在绿园区正阳工商所,负责调查此事的工作人员表示,王先生购买的奶粉的确属于赠品,但根据商家提供的产品出厂质检报告单显示,奶粉质量并无问题。虽然相关法律法规并未明确提及赠品是否可以正常出售,但商家通过障眼法,在赠品标识处粘上标签,属于主观欺诈消费者行为,销售货款属于违法所得。目前,工商所已经对此事进行立案处理,按照拟出的处理意见,他们不但会要求商家给予王先生赔偿,还会对商家进行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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