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权威公示 >> 浏览权威公示
广州记者暗访潲水油勾兑棕油难辨
来源:食品产业网    更新时间:2010年07月12日    关注度:     【字体:
  昨日,记者在报料人的指引下,暗访江门蓬江区杜阮镇井根接龙村的一个潲水油地下加工厂发现,该加工厂每天都收集加工数吨潲水油,而这些潲水油成品的外观和气味与市场上的棕油相差不大,不是行家根本分辨不出来。

  而据曾因从事潲水油加工而被同行打伤致残的报料人爆料,这些潲水油成品与棕油按1:2的比例混合后,除了有关部门专业的检测设备外,即便是行家也无法分辨。这些潲水油地下加工厂一般都与一些棕油批发商达成默契,将油品调和后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销往各地。

  跟踪……

  工业用潲水油  硫酸作催化剂  市价3500元/吨

  食用油用潲水油  “玻璃水”作催化剂  市价9000元/吨

  棕油  市价14000元/吨

  收油司机警惕高  记者跟踪两被甩

  连续两日,记者按照报料人的指引,跟踪前往工厂和酒店厨房收潲水油的三轮摩托车。不料,三轮车的司机警惕性极高,在杜阮工业区两次将记者甩开。

  据报料人介绍,由于并没有相关牌照,每次前往附近工厂和酒店收集潲水油时,都相当谨慎,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反侦察能力。他们每天前往的地点和时间都经常变换,一旦感觉有人跟踪,就会利用地形熟悉隐藏在附近的工厂或村道里面,等感觉安全了再出来。

  昨日下午4时许,一辆载着油桶的三轮车再次出现在江杜公路,记者随后远远地跟着,并随其进入了杜阮镇井根村委会的村道。由于村道狭窄,弯道较多,三轮车司机并没有发现记者的跟踪。

  三轮车隐没在进山的村道,停在了一家已经荒废了的养猪场。

  直击…… 硫酸、“玻璃水”分离潲水油

  记者借着树木和草丛的掩护,偷偷沿着养猪场边缘潜入养猪场内部发现,偌大一个养猪场的猪圈大部分都是空的,并没有养殖生猪,而养殖场的最里面却堆放着很多蓝色的油桶。

  记者忍着恶臭,小心翼翼地沿着窝棚的排水管靠近窝棚外面的塑料膜看到,一个工人正在从一辆改装过的面包车上将收集回来的潲水油放到煮油的“大锅”中。窝棚外面还停放着一辆装有6个以上潲水桶的三轮车,正等着将桶里的潲水油也放到“大锅”里。煮油的“大锅”实际上是由一个底部用红砖砌成的灶台,和安放在灶台上的一个长约两米、宽约1.2米、高约0.6米的方形铁容器组成。

  据报料人介绍,潲水油加入硫酸或“玻璃水”等化学溶剂,在“大锅”中经高温蒸煮后,会形成分明的油、沉淀物和水三层,水和大部分的沉淀物都会通过“大锅”下部的管道排放到下方的小池,而分离出来的油则会被舀出来,放到专门盛放潲水油成品的油桶里。

  根据该地下工厂收集潲水油的数量和“大锅”的大小估算,该地下工厂一个月也能制造出20吨左右的潲水油成品。

  惊叹…… 棕油以假乱真 利润空间巨大

  据报料人介绍,潲水油成品分为工业用潲水油和食品油用潲水油,制作的方法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工业用潲水油在蒸煮过程中用硫酸作为化学催化剂,而食品油用潲水油则用“玻璃水”.硫酸的价格约为400元/吨,但“玻璃水”的价格则为7000多元/吨。

  记者在报料人的指导下,拨通了潲水油地下工厂老板的电话,并声称要购买潲水油。该老板经过一番试探后表示,可以按照3500元/吨的行价与记者进行交易。但当记者表示所购买的潲水油是用于食用油销售的,该老板则马上改口开价9000元/吨,并表示其生产的食用油用潲水油成色和味道已经非常接近棕油,不是行家根本分辨不出来。

  该老板坦言,为了让食用油用潲水油更容易在市场上流通,目前的食用油用潲水油都会按照1:2的比例与棕油进行混合。“混合后,除了有关部门专业的检测仪器,行家也分辨不出来。”

  记者了解到,在餐饮界,食用潲水油混合棕油的所谓“棕油”流入市场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一些小餐馆,即便明知所购买的棕油有可能是食用油用潲水油和棕油的混合油品,但仍愿意使用价格更为便宜的棕油。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潍坊润竹食品被暂停向日出口大葱
下一篇文章:食品广告违法 黄浦洋海保健等多机构上榜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