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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师傅泡面内吃出“蝴蝶”消费者索赔千元未果
来源:宁德网    更新时间:2010年06月04日    关注度: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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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康师傅泡面里吃出蝴蝶!第二天就全身发痒,起红斑。”日前,福安林先生致电宁德晚报福安站热线6937315称,后来他拨打了康师傅的消费热线进行投诉,康师傅派来驻福安业务员了解情况,但双方都无法接受对方的赔偿条件。

    5月30日中午1时许,记者联系到林先生,他拿出红色塑料(9990,-60.00,-0.60%)袋装着的泡面,里头还有半碗泡面,蝴蝶状的昆虫被油脂包裹着。经开水冲洗后看到,这只蝶状昆虫的主体仍完好,翅膀上没有鳞片粉末。

    随后,林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事情发生的过程:5月29日晚10时许,他因肚子饿,在王基岭一家店铺花了3.5元买了一桶康师傅红烧牛肉面,并让老板娘当场烧水冲泡。泡好吃到一半,他夹起一个青葱正要往嘴里送,仔细一看发现不对,竟是一只蝴蝶状的昆虫,顿时没有了胃口。

    他说,当时店铺里很多人见状告诉他要保留证据,他遂将剩下的泡面装好带回家。次日早上,林先生起床后发现身上不对劲,全身发痒并多处起红斑。随后他拨打了康师傅的客服电话投诉。

    赔偿金额“谈不拢” “12315”协调未果

    林先生说,康师傅驻福安的业务员在接到他的投诉后前来调查协商,但对他提出的赔偿3000元的要求,并没有同意。无奈之下,林先生转而投诉福安市12315投诉台。

    6月1日下午,记者来到福安市12315投诉台。台长郭峰告诉记者,他们已组织双方进行协商赔偿。经多次协商,林先生愿意将赔偿金额从3000元降到1000元,但康师傅公司相关人员却表示可以从最初的以1赔10,提高到直接赔偿200元。因双方均无法接受对方开出的赔偿金额,至今没有达成协议。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律师。律师建议消费者在提出索赔要求时,需要考虑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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