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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仁堂“借用”老字号号称古方 保健品摇身变灵丹妙药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年05月31日    关注度:     【字体:
   一家在2000年才成立的生物制品公司在宣传材料上竟然打出了“百年老字号”的广告语,保健品销售总部的店员也声称这是有一百多年历史的品牌了。但经过记者调查发现,公司只是和这个具有百年历史老药铺的传人建立了合作关系,生产出的保健品则和这家老药铺没有任何关系。

  “几天前,我到销售总部去咨询,女店员告诉我,这家叫做鸿仁堂的公司是‘百年老字号’,现在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销售的鸿仁堂胰络糖肽蚁泰康胶囊就是用的古方,能从根本上治疗糖尿病!这家公司真是‘百年老字号’吗?”近日,家住河北区的王先生向“小崔在现场工作室”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带着读者的疑问,记者来到河西区麦收大厦底商的“鸿仁堂糖尿病健康体验中心”。这家店面大约三十余平米,几层货架上摆满了一种名叫“胰络糖肽”的瓶装产品。一位五十来岁的女营业员正在柜台后悠闲地看书。记者以家人患有糖尿病为由上前咨询,女营业员简单询问病情后,就开始向记者极力推荐产品:“我们这种产品是纯中药制剂,治疗和修复胰岛功效明显,能从根本上治疗糖尿病,还能推迟糖尿病并发症的发生。”

  女营业员随手拿起柜台上的一份宣传材料递了过来。“我们的药品可以推迟并发症,如果你本来应该两年后得并发症,用了我们的药,就可以推迟到十年,后期就算得了并发症,症状也特别轻!我们的药能从根本上治疗糖尿病,这可是百年老字号了。”

  翻看递过来的这份宣传材料,版头最为醒目的就是“百年老字号鸿仁堂糖尿病最新突破”的字样。“您这真的是百年老店吗?”见记者表示怀疑,这位女营业员解释道,所谓“百年鸿仁堂”是因为鸿仁堂是河北省一家具有一百多年历史的药铺的名字,而鸿仁堂公司的负责人恰是这家老字号药店的传人。“鸿仁堂是一家老字号的药铺,用这家百年老字号的药铺作为公司的名字,对我们产品的宣传也有好处。”女营业员说。

  进一步翻看上面的内容,其中不仅印有患者使用后的疗效自述,还有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主任医师对该产品的点评。此外,像“唯一一个解决”“独具排糖毒”“最新医学科技”等绝对性语言满目皆是。更有甚者,上面还印有“国宝级降糖产品”字样。

  公司回应与鸿仁堂只是合作关系

  天津鸿仁堂销售部负责人郭经理说,他们归属于河北鸿仁堂生物制品集团,并不是一家具有百年历史的公司。公司负责人也不是“百年药店的传人”。郭先生说:“我们和鸿仁堂是合作关系,我们的公司2009年7月10日才申请改名为河北鸿仁堂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至于‘鸿仁堂’,确实是河北沧州地区一家较为知名的老字号药店,几年前公司与该药店达成了合作协议,此后,公司开始使用‘鸿仁堂’的字号宣传产品。”

  那么,这种产品到底是不是百年古方呢?记者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网站查询发现,产品上刊登的批准文号为G20050341,原本是西安一家糖尿病研究所研制的“佰禾美”牌颐泓胶囊。对此,该公司产品研发部负责人翟先生证实说,“胰络糖肽”确实是该公司2009年3月份从西安这家研究所引进的。“胰络糖肽”是公司新近申请的新商标。而这种“胰络糖肽”和这家百年老字号根本没有任何关系。至于店中的宣传单,并没有经过公司相关部门的审核,也不清楚是如何流入市场的。

  执法部门该产品广告涉嫌多项违规

  “保健食品的基本属性是食品,而不是药品,凡称保健食品能治病肯定是虚假宣传。”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大队相关负责人说道。

  对于广告上的宣传,执法人员表示,首先,国家对于保健食品的宣传有着明确规定,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和广告内容必须真实,不得有暗示可使疾病痊愈的宣传。同时,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健食品广告在发布前必须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像这种未取得广告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发布。还有,《广告法》中规定,广告中不得使用绝对性语言,使用患者和专家来证明产品疗效也是严格禁止的。 来源: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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