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劣药品 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 我省公布37家违法违规药品企业 本报讯 日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其政务网向社会公布了我省2010年第一季度违法违规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并确定这些违法违规企业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单位。 据悉,本次公布的违法违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共37家,其中14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销售假劣药品,销售假药的有:乐东县佛罗康复药店、万宁市医药总公司商场、万宁市万城千济民康药店、海南裕康药业有限公司(销售假非洛地平缓释片)、海南广安堂药业有限公司(销售假药山牡丹胶囊);销售劣药的有:乐东县九所中药店、乐东县电白中西药店、三亚市医药总公司、海南广安堂药品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榆亚路分店、三亚市海南永敬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三亚百花堂、儋州菁华药业有限公司、儋州市海南健甫药业有限公司、洋浦利民药店(销售劣药四环素片)。此外有16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它们是:琼中县健民药材行、临高临城药店、临高临城泽康药店、临高多文光明药店、洋浦加来方民药店、定安翰林益民药店、定安岭口中西药店、文昌潭牛中心健民药店、文昌锦山长药店、文昌重兴竹林东兴药店、文昌文城安和堂药店、文昌东路文医门市、儋州那大广安盛药店、儋州那大金丹药店、儋州那大新康复药店、儋州那大生生药店。其他7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因购进记录不完整、销售药品时未按规定开具销售凭证等也被公布。 海南特区报□记者 罗世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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