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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翘四味胶囊、解毒止泻胶囊欺骗患者被停售!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年05月08日    关注度:     【字体:
 连翘四味胶囊、解毒止泻胶囊欺骗患者被停售

潜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对连翘四味胶囊、解毒止泻胶囊两个严重违法广告药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通知连翘四味胶囊、解毒止泻胶囊欺骗患者被停售!

潜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连翘四味胶囊、解毒止泻胶囊两个严重违法广告药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通知

(潜食药监〔2010〕17号)

各药品经营企业,市药品检验所:

为加强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确保药品广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湖北省药品管理条例》规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在我市潜江电视台2台发布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连翘四味胶囊(生产企业: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解毒止泻胶囊(生产企业:贵州家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2个严重违法广告药品(见附件),采取以下行政强制措施:

一、暂停上述药品在潜江市行政辖区内的销售,请各企业一律下架封存;

二、由潜江市药品检验所负责上述药品的抽验;

三、责令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企业在原广告发布媒体相同时段,按照省局《关于对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违法药品广告更正启事有关要求的通知》(鄂食药监函[2007]404号)及《关于对严重违法广告药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补充规定的通知》(鄂食药监函[2008]134号)要求发布更正启事以消除影响,发布更正启事次数不得少于2次;

四、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企业按要求发布更正启事后,应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解除行政强制措施的申请、发布更正启事的媒体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潜江市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违法药品广告品种名单

药品名称 药品生产企业名称 药品批准文号 刊播媒体名称 违法原因 处理方式
连翘四味胶囊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Z20063420 潜江电视2台 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宣称:“21天治肠炎,5年以上不复发,专药专治”;含有不科学地表示疗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移送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销售
解毒止泻胶囊 贵州家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国药准字Z20025810 潜江电视2台 利用专家、患者等形象作证明及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移送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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