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警示公告,曝光广告违法产品并移送工商部门进行处理。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虚假广告宣传,并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和购买药品。
根据公告,4种药品、1种医疗器械广告违法:
一、云南通用善美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溶栓脑通胶囊”,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025006。,近期多次在大众媒介潜江电视2台发布违法广告。该药品为处方药,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且未经审批擅自发布。
二、鹤壁市中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慰长舒”,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083011,近期多次在大众媒介潜江电视1台发布违法广告。该药品为处方药,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且未经审批擅自发布。
三、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连翘四味胶囊”,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063420。该药品为处方药,未经审批擅自发布,近期多次在大众媒介潜江电视2台发布违法广告,广告中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四、贵州家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解毒止泻胶囊”,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025810。该药品为非处方药,近期多次在大众媒介潜江电视1台发布违法广告,广告中利用专家、患者等形象作证明及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五、上海太昊生物科技(周口)医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马寺痛消贴”,注册号为:豫周食药监械(准)字2006第1260013号(更),该医疗器械未经审批擅自发布,且在广告中利用患者形象为产品功效做宣传,绝大化夸大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