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薛城药监分局慧眼识假,果断出击,成功挖出一大蛀蚀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巨蠹”,300盒假药“黄药膏”发票被依法封存。
4月12日,山东省枣庄市薛城药监分局日常执法检查中,在辖区一卫生室发现存有“云南思茅康成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药膏”,标示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3022875,规格:每瓶10g,产品批号:080812,生产日期:2008/08/05,有效期至:2007/07;产品批号:080630,生产日期:2008/06/17,有效期:2011/05。经执法人员初步检查,发现该产品存有药品包装盒折边不平整,药品内包装标签批号、有效期易擦掉,药品内包装盖不易拧下三大疑点,且从国家局网站查不到该品种药品及该药品生产厂家,初步判定为假药。为此,执法人员果断出击,迅速向标示厂家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寄发协查函,经云南省普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实,当地无名为“云南思茅康成药业有限公司”的药品生产企业。铁证面前,该诊所承认是从该上级卫生院一体化批发进货。局执法人员按照“五不放过”原则,直接赴某镇卫生院进行调查取证,对货值1260元的产品发票当场封存,并对该卫生院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万照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