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0年第一季度对流通领域美容美发用品、食品包装材料商品质量进行了监测,检测美容美发用品58个批次,经初检判定有57个批次合格,1个批次不合格,合格率98%;检测食品包装材料7个批次,经初检判定有4个批次合格,3个批次不合格,合格率57%。 根据检测结果,标称汕头市澳香琪日化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寒冰雪”去屑水润洗发露,有效物项目不合格;标称无锡市锡山区安镇镇达纸塑制品厂生产的一批次“太湖世家” PE保鲜膜,蒸发残渣(4%乙酸)、蒸发残渣(65%乙醇)项目不合格;标称沈阳天降一次性餐盒厂(自述)生产的一批次“天降餐盒” 一次性卫生餐盒,蒸发残渣(4%乙酸)、蒸发残渣(正己烷)项目不合格;标称湖南伟迅日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一次性卫生筷,二氧化硫项目不合格。在法定复检期限内,不合格商品的被监测人及标称生产企业对检测结果均未提出异议。
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自公布之日起,有关经营者应依据公布的监测信息,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辖区工商分局要对市场上的不合格美容美发用品、食品包装材料组织清查,并依法进行查处。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注意查看商品标识,选购知名企业生产的合格商品。
美容美发用品、食品包装材料商品质量检测不合格名单
来源:中国质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