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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0年第2期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的通知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年04月19日    关注度:     【字体:

各省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和《广告法》,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布保健食品广告行为,整顿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监测结果,现将2009年12月份我省部分媒体发布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予以公告,请你们认真核实,加强这些广告在本辖区媒体发布行为的监测,对确认违法、违规发布的,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同时,加强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企业的信用等级管理,视情况发布安全消费警示。

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2010年第2期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

序号

标示的产品

名称

标示的

批准文号

标示的广告主名称

媒体名称

版序

刊登日期

违法原因

处理意见

1

碧萝芷片

 

未标示

河南商报

A09

2009-12-23

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医疗机构、专家、消费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移送工商部门,公告

2

富硒灵芝宝

 

未标示

大河健康报

23

2009-12-23

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医疗机构、专家、消费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移送工商部门,公告

3

京蜂牌蜂胶糖脂舒软胶囊

 

未标示

大河健康报

24

2009-12-16

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医疗机构、专家、消费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移送工商部门,公告

4

东方之子牌

双歧胶囊

 

未标示

大河报

A13

2009-12-19

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移送工商部门,公告

5

碧萝芷片

 

未标示

河南商报

A09

2009-12-2

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医疗机构、专家、消费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移送工商部门,公告

6

碧萝芷片

 

未标示

河南商报

A09

2009-12-4

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医疗机构、专家、消费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治愈率或者有效率及获奖等综合性评价的内容

移送工商部门,公告

7

富硒灵芝宝

 

未标示

大河健康报

05

2009-12-16

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医疗机构、专家、消费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移送工商部门,公告

8

富硒灵芝宝

 

未标示

大河健康报

03

2009-12-9

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医疗机构、专家、消费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移送工商部门,公告

9

中科牌灵芝孢子油软胶囊

 

未标示

大河健康报

04

2009-12-9

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医疗机构、专家、消费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移送工商部门,公告

10

碧萝芷片

 

未标示

河南商报

A09

2009-12-9

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医疗机构、专家、消费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移送工商部门,公告

11

东方之子牌双歧胶囊

 

未标示

大河报

A13

2009-12-12

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移送工商部门,公告

12

富硒灵芝宝

 

未标示

河南商报

A07

2009-12-5

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医疗机构、专家、消费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移送工商部门,公告

13

东方之子牌双歧胶囊

 

未标示

大河报

A13

2009-12-5

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医疗机构、专家、消费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移送工商部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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