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权威公示 >> 浏览权威公示
“桑岚”花雕酒等三类食品不合格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年04月13日    关注度:     【字体:
     近日,高新区工商分局在长虹北路一干菜城随机抽检了12家商户的商品,结果显示有三种商品不合格。

  此次抽检的商品种类有鸡精、泡豆角、陈醋、酒、豆腐干等,其中花雕酒、陈醋和鸡精存在质量问题。武汉市硚口区绍兴浙丰酿造厂生产的“桑岚”花雕酒总酸含量不合格,批号为20091208;华坤酿造厂2010年1月2日生产的陈醋总酸含量(以乙酸计)不合格,标识为每100毫升含量大于等于4.5克,然而实测值仅为3克。工商人员指出,总酸含量是酒和食醋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总酸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企业为降低成本,配比不当或工艺控制不严造成的。

  另悉,被抽检的由香港剑鱼食品(国际)有限公司2001年1月2日生产的“剑鱼”美国厨师鸡精谷氨酸钠不合格。谷氨酸钠是衡量鸡精产品质量的主要指标,该指标不合格将造成鸡精的氨基酸、蛋白质含量不达标。目前,高新工商分局已责令商家将不合格商品撤柜,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同时函告了生产厂家和当地质监部门。襄樊日报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易尝香”精选话梅皇等9批次食品被责令下架
下一篇文章:金帝巧克力里惊现虫子和虫卵 你还敢吃吗?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