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中央转移地方任务,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共计22类食品136批次样品,抽检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33批次,不合格3批次。
一、总体情况
粮食加工品3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批次,调味品1批次,肉制品1批次,乳制品1批次,饮料8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饼干1批次,速冻食品2批次,糖果制品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2批次,酒类3批次,蔬菜制品4批次,水果制品5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食糖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糕点3批次,豆制品1批次,蜂产品2批次,餐饮食品30批次,食用农产品58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河阴镇南大街万家商贸城贵德县五洲生活广场销售的青海传统酸奶,大肠菌群检出值为26.1μg/kg,标准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二)青海省藏族自治州海晏县同宝路同宝小区2号商铺海晏县绿源农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对硫磷检出值为0.029mg/kg,标准定为0.01mg/kg。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三)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河阴镇迎宾西路贵德县宜百佳缘综合超市销售的甘草味西瓜子,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016g/kg,标准定位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对上述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总后按规定公开。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8 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