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吉林省食药监局公布第七期国家抽检结果,6批次酒类检出不合格。其中4批次为酒精度不达标,另2批次则检出不得使用的甜蜜素。
通报显示,本次共抽检酒类、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水产制品、饮料等6类食品97批次样品,仅酒类检出不合格。
酒精度不达标的4批次酒类为:扶余市三岔河镇集客超市三店销售的标称德惠市德北酿酒有限公司(原德惠市第一酿酒厂)生产的德北王牌酒(52%vol±1%vol),酒精度检出值为31.2%vol,标准规定为51.0-53.0%vol;榆树市心声活超市六店销售的标称榆树市巴多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一斤半纯粮酒,酒精度检出值为28.5%vol,标准规定为39.0-41.0 %vol;农安县农安镇北晨综合批发银河超市销售的标称长春市世宝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仓外香酒(白酒50%vol),酒精度检出值为42.6%vol,标准规定为49.0-51.0%vol;扶余市三岔河镇万福莱超市销售的标称德惠市德北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东北二锅头酒(60%vol),酒精度检出值为38.0%vol,标准规定为59.0-61.0%vol。
酒精度又叫酒度,反映了酒中乙醇(酒精)的含量,是酒类的品质指标之一。酒精度不合格可能是个别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检验器具不准确等因素造成,但也不排除有的企业为了节约成本,故意标高酒精度,以提高售价。
另外,标称吉林省郑家屯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度酒(白酒)、标称吉林省鸿丰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老东北酒均检出甜蜜素。
甜蜜素,其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添加剂。它属于非营养型合成甜味剂,其甜度为蔗糖的30倍,而价格仅为蔗糖的三分之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甜蜜素在白酒中属于不得检出项目,但一些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增加“绵甜”口感,违规在酒中添加甜蜜素。
吉林省食药监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无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超过保质期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