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奶里的大肠杆菌超标、牛奶内的蛋白质含量低于标准值、干果内的二氧化硫残留量高于法定标准……6月23日,自治区食药监局曝光了22批次不合格食品,并提醒市民如果购买到这些批次的食品,请勿再食用,以免影响健康。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近期,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的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酒类、水果、餐饮食品8大类479批次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此次抽检产品中,抽检检验项目合格的样品457批次,不合格样品22批次。
以本次抽检的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包括其他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为例,抽检项目包括铅等重金属,黄曲霉毒素B1等真菌毒素,没食子酸丙酯等食品添加剂等11个指标。其中,由新疆金丰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煎炸油(规格为4.5L/桶、生产批号为2017-02-10),被检测出过氧化值超标。
据自治区食药监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过氧化值表示油脂被氧化的程度,过氧化值越高说明样品被氧化而变质的程度越大。造成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使用油脂及其他原辅料质量不合格,或原辅料、成品贮存条件不当,使油脂氧化加剧导致超标。
而在本次抽检的水果制品包括蜜饯类、水果干制品和果酱等产品中,抽检项目包括铅等重金属,以及微生物指标等27个指标。其中,由新疆精河县红润枸杞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精河枸杞(250克)(生产批号2016-09-28)和由博乐市晶精商行生产的晶精特级枸杞(250克)(生产批号2017-01-02),均被检测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产生二氧化硫残留。”自治区食药监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水果干类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1 g/kg,蜜饯凉果类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35 g/kg。而水果制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可能是水果制品在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亚硫酸盐等漂白剂。
针对此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地(州、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本公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