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包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告称,该局近期抽检食品40批次,不合格3批次,合格率为92.5%。
本次抽检的主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豆制品和食用农产品等21个品种。抽检依据《GB/T20977-2007 糕点通则》《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GB2763-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T5009.29-2003 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GB1013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物性水产制品》和《GB/T 10781.2-2006清香型白酒与标签明示》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甜蜜素、三唑磷、酒精度、脱氢乙酸等20个指标。
据通告,不合格食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样品名称和不合格产品信息如下:
包头市东河区保真糖酒超市经营的牛二姐二锅头酒,经包头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测,酒精度检出值为44.6%(vol),标准值为50.0±1.0%(vol)。
青山区海富锦林店经营的鱿鱼丝,经包头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测,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2×107CFU/g,1.5×107CFU/g,5.4×106CFU/g,1.3×106CFU/g,2.6×106CFU/g,标准值为n=5,c=2,m=5×104CFU/g,M=105CFU/g。
包头市彩虹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九原店经营的和思利雪方蛋糕(枣沙蛋糕),经包头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测,脱氢乙酸检出值为0.7g/kg,标准值为≤0.5g/kg;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4,标准值为≤1。
通告中指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食品监管部门正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核查工作,并责令生产经营企业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要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认真进行核查处置,相关情况另行公布。
共抽检40批次,不合格3批次,涉及3家食品生产企业,3家食品经营单位,检出不合格项目为酒精度、菌落总数、脱氢乙酸和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要求。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