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权威公示 >> 浏览权威公示
吉林省食药监局公示:洮南香酒等8批次样品抽检不合格
来源:东亚经贸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5年12月21日    关注度:     【字体: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0月抽检11类食品336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8批次。其中,焙烤食品34批次,餐饮食品1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9批次,蛋及蛋制品4批次,豆类及其制品25批次,蜂产品9批次,肉及肉制品4批次,乳制品7批次,食品添加剂1批次,全部合格;酒类93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占2.15%,粮食及粮食制品139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占4.32%。现公示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具体信息如下:

(一)酒类不合格样品2批次:吉林省洮南市洮南香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洮南香酒(白酒)中检出酒精度不达标;四平市吉平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陈罈酒中检出酒精度不达标。

(二)粮食及粮食制品不合格样品6批次:长春市刘大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刘大姐火锅粉(粉丝粉条)和火锅粉中均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长春市優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火锅粉(粉丝粉条)中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长春市一品鲜酱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制烤冷面检出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超标;长春市好又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制冷面(白)和精制冷面(黑)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长春、四平、白城(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上述3个(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QS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东亚经贸新闻网 记者 单立国)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山东:“文礼”食用油等19批次食品不合格
下一篇文章:江西省食药监局:5批次保健食品不合格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