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讯(记者牟敏 实习生雷飞报道)12月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15年第6期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6个批次的不合格食品(含
保健食品)被曝光。
2015年9月,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疆范围内生产经营的粮食及其制品、肉及
肉制品、蔬菜及其制品、
饮料、
调味品、
乳制品、餐饮食品等18大类284批次食品和52批次保健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
其中,食品监督抽检项目合格的样品280批次,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率1.4%;保健食品监督抽检项目合格的样品50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率3.8%。
不合格食品中,1批次酱油的氨基酸态氮和铵盐不合格,主要是生产工艺不符合标准要求、产品配方缺陷或者产品与制定指标不匹配等原因造成的。
1批次醋的总酸不合格,总酸不达标说明企业在后期稀释过程中,没有严格控制好最终产品的酸度。
1批次产品
酒精度不合格,说明企业产品生产过程中酒精度检测不够准确,可能存在检验人员经验不足,或是酒精计、密度瓶等计量器具长时间没有进行计量检定、校准,导致产品不合格。
1批次焙烤食品(热加工糕点)的铝超标,说明企业在食品生产过程中使用了含铝较高的化学膨松剂――泡打粉。无铝膨松剂的成本要比化学膨松剂高3~4倍。
2批次保健食品不合格的原因均为标志性功效成分未达到其质量标准规定的限值。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地(州、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查处,并责令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措施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
市民若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同时,消费者也可登录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看不合格产品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