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权威公示 >> 浏览权威公示
必胜客鱿鱼圈里吃出橡皮筋 顾客投诉被服务员打
来源:福州晚报    更新时间:2015年03月26日    关注度:     【字体:

点击浏览下一页

  罗女士吃出的异物(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顾客鱿鱼圈中吃出白色橡皮筋,与餐厅经理理论时,服务员动手打人。

  餐厅是鱿鱼的筋膜,确实是工作人员先动手,已垫付所有医药费,表示诚挚歉意。

  警方正介入调查,将会组织涉事双方协商处理。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3月23日,四川南充市顺庆区红光路必胜客餐厅内,发生一起消费纠纷:市民罗女士就餐过程中发现了一根白色异物,在与服务员协调过程中,双方爆发肢体冲突。最终,造成3人受伤。目前,当地警方已经介入调查,警方表示,将组织涉事双方进行协商处理。

  就餐吃出异物引发顾客服务员互殴事发:

  3月23日下午,南充市民罗女士与亲友一起,前往顺庆区红光路的必胜客就餐。“我们4个人,点了200多元的菜品”,罗女士称,点餐之后,服务员很快将一道鱿鱼圈端了上来,“我一口下去,感觉牙缝被塞住了”。

  罗女士说,最初她以为只是鱿鱼须之类的东西,并未引起太多注意。“弄了半天才取下来,结果一看,是一根白色橡皮筋”。罗女士称,突然出现的异物,让她和亲友都食欲全无。

  随后,罗女士立即叫来了餐厅的值班经理,要求对方给出说法。“她(值班经理)过来之后,态度很不好。先是推说鱿鱼圈本身就是半成品,他们只负责炸好端上来。”罗女士称,其后值班经理又称“不晓得为啥会出现橡皮筋”。

  值班经理的态度,让罗女士感觉不满。她说,当时双方正在理论,突然,餐厅中的一名男性服务员冲了过来,“他伸手就给了我男朋友一巴掌”。随后,双方爆发了肢体冲突。

  几分钟后,东南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电话赶到现场,将涉事双方带走。

  证实:服务员先动手事件造成3人受伤

  事发当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赶到东南派出所。此时,罗女士正在接受警方询问。据了解,此次冲突中共有3名人员受伤,分别是罗女士的男友和母亲,以及涉事餐厅的一名服务员。

  “我男朋友胸口被踢了两脚,腿受了伤,我妈眼睛被打肿了。”罗女士介绍,冲突过程中,她母亲的耳环和戒指被扯掉,“还有一只没有找回来”。在罗女士向记者展示的照片中,可以看到,罗女士母亲的眼角有些红肿,其男友白色衬衣上确有一只脚印。

  “确实是服务员先动手,我当时也在店里吃饭”,林先生是现场目击者。据他回忆,事发时,他突然听到旁边发生了争吵。“还没搞清楚状况,就看到一个服务员冲上去,把顾客打了”。林先生说,随后双方扭打在了一起,“拉都拉不开”。最终,造成了3人受伤。进展涉事餐厅道歉警方已介入调查

  随后,记者在东南派出所内找到了事发餐厅的一名蒋姓负责人。她正是罗女士口中的“值班经理”。

  据该名蒋姓负责人称,罗女士在食物中发现异物后,作为值班经理,她曾代表餐厅方面表示歉意,并提出了免费为其更换一盘鱿鱼圈。“但她(罗女士)说,害怕我会往盘子里吐口水,坚决不让更换,要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来处理。”蒋经理回忆,当时她与对方正在协调,旁边服务员确实曾突然冲上来,先动手打了顾客。“我也很意外,没想到服务员会动手伤人,最终将事态扩大”。

  昨日,记者再次联系上必胜客相关负责人。针对此次事件,该名负责人称,事发之后,他们立即派人前往事发分店进行了调查。“实际情况确实是工作人员先动手,打伤了顾客。对此,我们表示诚挚歉意。”该名负责人称,目前他们已经对涉事工作人员进行了严肃教育,并第一时间将受伤顾客送往医院救治,且垫付所有药费。

  至于顾客反映鱿鱼圈中吃出橡皮筋,该名负责人称,“纯属误会,实际上只是鱿鱼的筋膜”。但对此,罗女士却并不认同,“我保留了证据,可以证明就是橡皮筋,咋可能会是筋膜?”

  据了解,目前警方已经正式介入调查。针对涉事双方的情况,警方表示,将会组织双方协商处理。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福建1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龙旺冰棍上黑榜
下一篇文章:贵州曝光10件虚假违法广告 保健药品类占九成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