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赵敬菡)日前,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了2014年第九期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警示公告。公告显示,陕西健民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健民消朦片”、颈复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腰痛宁胶囊”等企业的药品广告违法。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违法广告在线监测系统”提供的数据,2014年10月21日至11月21日全省的药品违法广告共97条次,31个品种;医疗器械违法广告5条次,5个品种;保健食品违法广告11条次,11个品种,均发布在报纸和广播媒介。
其中,颈复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腰痛宁胶囊”因在某都市报刊发违法广告被曝光。
此外,声称“陕西健民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消朦片(广告中标示名称:健民消朦片)”,因违法情节严重、发布频次高被曝光。广告宣称“健民消朦片三步阶梯穿透疗法,专治眼疾病,五年临床治疗复发率为零;三个周期完整用药,保证将眼疾病彻底治好,不复发,不反弹”;“不管你眼病得多少种,眼病得多长时间,眼病多么严重,只要眼珠没有摘除,眼还有光感,能够分清白天和黑夜,那就能将你的眼睛治好”。广告中患者宣称:“自己患有青光眼、白内障、视神经萎缩等疾病,不仅眼球发白,而且眼睛里边还有小黑点。自从服用了健民消朦片,一星期眼压明显下降,眼睛也不干、不涩,不用去医院检查,那层薄膜也渐渐消失,眼睛也不模糊了,眼前的物体看的也清晰了”。
该药品广告存在夸大药品功能主治、治疗效果及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违法问题,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