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31日讯 (钱江晚报记者 臧清 余昀 徐宏伟)随着养生理念的变化,习惯了精制大米面粉的人们,逐渐喜欢起五谷杂粮,玉米、荞麦、绿豆等各种经济实惠的粗纤维食品日益受宠。荞麦气味清香,含有丰富的膳食纤维和微量元素,用荞麦粉制成面条、烙饼、面包、糕点等各种风味食品也为人们所喜爱。那么,市场上销售的荞麦糕、荞麦面是否都货真价实?答案是“未必”。
近期,市场监管局就查处了用普通面粉兑柠檬黄、日落黄等食用色素,蒸制“荞麦发糕”的无证无照小作坊。
车库里藏着无证发糕加工点
日前,市场监管局城西所检查人员到富春街道秋丰村开展食品小作坊排查。排查的过程中,在该村孙家垄一幢7层楼房的底层车库,检查人员发现有一家发糕(蒸糕)加工点:两间车库内,一间堆着几十包面粉、淀粉、白砂糖等食品原料,门口停着一辆电动三轮车;另一间有一个立式蒸箱、2张简易木桌、30只木制蒸笼以及十几笼刚做好的褐色蒸糕,一男一女正在做蒸糕。
检查人员询问谁是经营者时,两名工人回答:“老板不在,出去了。”于是,检查人员让其通知经营者到场,并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时间过去了许久,可经营者迟迟未到场。此时,两名工人借口说:“老板不接电话,我们去找找。”便离开了现场。
检查人员立即查询市场准入信息,初步确认该发糕加工点未办理营业证照,随后通知秋丰村食品安全监督员到场见证检查、现场拍照。经清点,现场有精制面粉20包、木薯淀粉22包、白砂糖5包,刚蒸好的褐色发糕15笼(每笼20小块),日落黄、柠檬黄等食品添加剂各半瓶,深褐色液体一小桶。
由于该场所涉嫌无证无照经营,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检查人员报市场监管局领导批准后,查封了该经营场所和相关物品,并联系房东,转告经营者到城西所接受调查。
普通面粉搅拌“褐色水”制成“乌粒糕”
次日,发糕(蒸糕)加工点的经营者来到城西所,这位神秘的经营者原来就是那名借口“去找老板”离开的男性工人。
经调查,经营者王某是桐庐人,前几年到本市富春街道秋丰村,帮人做发糕。去年初,原来的老板离开秋丰,王某便自己当起了老板。王某租赁了秋丰孙家弄448号一楼底层两间30平方米的车库,购置了蒸箱、蒸笼、电瓶三轮车和面粉、淀粉、白糖及柠檬黄、日落黄等食品添加剂。
从2013年4月初起,王某和妻子一起在该车库自制自销发糕。王某每天制作蒸糕三次,每次15笼,每笼20小块,以1元/块的价格销售给城区的一些早餐店,每天销售量在900小块左右,期间有几个月因天气冷,不能发制蒸糕而歇业。
王某出示了一张“乌粒糕配方”:低筋面粉16斤,白糖16斤,木薯淀粉12斤,酵母、泡打粉、小苏打若干,日落黄6钱,柠檬黄4钱。
执法人员问王某:“你是怎么做发糕的?”
王某回答:“面粉、白糖、淀粉、柠檬黄、日落黄一起搅拌好,发2小时后,蒸1小时就好了。”
“你做发糕为什么要加柠檬黄和日落黄?”王某表示:“为了颜色好看,好卖一点。原来是做白色发糕的,消费者喜欢荞麦糕,但荞麦粉少、难买,早餐店里的人就要求我做这种褐色发糕,他们2元/块当成荞麦发糕卖给消费者。”
“送货时,我跟早餐店的人都说是乌粒糕,不说荞麦发糕的。”王某特别强调道。
由于成品蒸糕易腐烂、变质。9月12日,城西所执法人员报上级批准,对当事人被查封经营场所内的蒸糕抽样送检后,现场监督当事人销毁该批蒸糕。
柠檬黄、日落黄虽是食品添加剂却不可滥用
10月初,检验机构出具《检测报告》,该蒸糕样品中检出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要求。
柠檬黄是人工合成的食品添加剂,其功能是着色,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可以限范围限量使用在食品中,但不得用于水蒸糕点。
王某在普通面粉、淀粉等食品原料中掺入柠檬黄等色素,做成褐色的蒸糕,目的是与荞麦粉蒸糕相似,从而促进销售,违反了“食品添加剂使用时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规定。
市场监管局对王某作出了行政处罚,对该经营场所予以取缔。
食品安全需要社会共治
希望群众积极参与
据悉,自4月中旬市场监管局挂牌成立后,食品安全监管从过去质监、工商、食药多部门分段式监管,转变为由市场监管局一家统管的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全过程的一体化监管。
基层所作为市场监管局的派出机构,运用原质监的食品检测技术资源,结合原工商的一线监管力量优势,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追根溯源挖掘案件线索,从严从重打击食品违法行为,成效十分明显。
近几个月来,城西所通过风险排摸、重点抽检、跟踪追查、蹲点守候、暗访调查等各种方式,深挖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案件,陆续在富春街道郑家墩、毛竹山、秋丰村农居点和振兴路附近,查获了多个藏身农居房、车库、农家小院内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黑窝点”、“黑作坊”,破解了“假冒鸭血”、“染色发糕”、“染色里脊”等行业潜规则,有效打击了食品违法行为,震慑了不法经营者。
食品安全需要强化社会共治,尤其是那些昼伏夜出、藏身隐蔽的无证无照小作坊,单纯依靠市场监管部门的排查摸底,很难全面到位。
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既要主动拒绝、远离无证无照场所销售的各类假冒伪劣食品,使不法者失去市场,也要多关注身边那些隐密的食品小作坊,及时向监管部门提供相关线索,使违法者无处藏身。
监督举报电话:12315